网友呼吁设立“乡镇级文保” 保护乡村老房子
(乡间的供销社大楼,典型的“工字梁”大屋建筑。网友供图)
(木架子屋,建筑工艺十分古老。网友供图)
(筑壁子屋,用糯米黄土、石子、竹篾等筑成,工艺都已经失传。网友供图)
论坛热帖: 寻景记——寻找乡下的老房子,呼吁开辟“乡镇级文保”
红网长沙8月6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贺姜华)近日,网友“湘潭山人”目睹乡镇老房子逐渐消失后,在红网论坛发帖公布湖南省湘潭县两个乡的老房子现状,奔走呼吁设立“乡镇级文保”,引发热议。
帖子称,“在乡下的寻访中,老房子可谓凤毛麟角,少之又少。原来每个公社、大队几乎都有的,在几十年的经济发展中倒的倒,拆的拆了。”言语之中,深表担忧,“如果老房子也没有了,珍贵的历史将销声匿迹。”他说。
帖子还晒出了老房子的图片,这些老房子破旧不堪、漏雨严重,但具有文化价值,如筑壁子屋用糯米黄土、石子、竹篾等筑成,是一种已经失传特殊的工艺;木架子屋十分古老,展示了地方的历史。
帖子称,“‘乡镇级文保’就是在‘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下面,新设一个‘文保’级,由乡镇的地方政府负责,可以补给少量的维护费,至少不漏雨,由各级志愿者给予关注、资助。”
网友置评:保护与否视老房子价值特色而定
此帖一出,网友众说纷纭。
观点一:数量多,价值不大
“土砖房不耐用,保存的价值大吗?”“廓斐”提出质疑。
“湘南世家”反对:“这些房子没什么价值?因为乡下好多,有价值的房子要有什么名人或领导住过!”
“天下人物”:“还是要有点特色,如果仅是考虑时间的长远的话,那乡间的文物比比皆是。”
观点二:保护要花钱,钱从何出?
“直隶巴人1”:“保护都需要钱的,地方官员会把钱用在这地方吗。”
“jiangtean”:乡镇文物保护,这又给某些人鱼肉百姓好理由。
“习惯独行”直截了当:“只要有钱和人,一切都不是问题。”
观点三:文物保护,文化保护
“长沙七怪”说:“以什么方式保护呢?不会翻修一新吧,那样我看只会损失更多时代元素。”
“南极祥云”:“不要过多,每个地方搞几个代表性的就行。”
发帖人回应:文物比比皆是,就是社会最高境界
对网友提问,发帖人积极回应,但记者与发帖人多方联系未果。
“真的能做到文物比比皆是,那社会到了最高境界了。”在他看来,数量不是问题,问题在于老房子能否抵御自然力量而屹立不倒。
“老实巴交的农民一块钱会作两块钱用的”,“这些古迹几十年后一定是乡村游、农家乐的热点”,他建议拨经费给房主自行修缮、经营。
有关部门:国家尚无相关政策 志愿者各地都有
记者在查询相关法规时发现,我国现行的《文物保护法》并没有“乡镇级文保”一词;《湖南省文物保护条例》,对此也没有做说明,最低一级的文物保护单位是县级,亦即设立“乡镇级文保”,政策、法律依据尚不充分。
那么,有关部门是如何看待设立“乡镇级文保”的呢?
记者随即连线了湖南省文物局文物保护处一名工作人员,他表示,在没有“乡镇级文保”的情况下,人们可以联系当地的文保工作站,或请县文物局鉴定、登记,确定文物等级。
“目前在湖南各地都有文保志愿者,志愿者是没有经费的,在国家没有出台相关政策的情况下,民间自发地文物保护也不失为一种很好的补充”。
官方统计:古村落正在消失,老房子命运堪忧
近年来,农村建设、城镇扩张几乎是毁灭性破坏古村落和零散的文化遗存,土砖屋渐渐成为80后的记忆。
据统计,2000年时中国有360万个自然村,到2010年,自然村减少到270万个,十年里有90万个村子消失了,一天之内就有将近300个自然村落消失,而自然村中包含众多古村落。从2002年至2012年,湖南省范围内的传统村落平均每年减少183.4个,约平均每2天消失1个。
2007年至2011年,中国展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结果显示,30年来,全国消失了4万多处不可移动文物,一半以上毁于各类建设活动。而湖南省在此次普查过程中,复查注销不可移动文物2474处,占调查总量的10.83%,占复查文物总量的23.17%。
专家建议:适当调整农村现行用地政策
近年来,对于老房子保护,社会各界呼声不断。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冯骥才痛心疾呼:近十年,我国每天都有不少村落消失;最近三十年,许多不可移动文物被损毁。被切断的不只是一段历史,还有世代积淀在那里的特有的文化与习俗、与生俱来的劳作习惯与天人关系、土地里的祖先及其信仰。
中南大学教授胡彬彬认为,当前应适当调整农村现行住宅用地政策,破除“老房不拆,新房难盖”的瓶颈制约;充分尊重村民自治权利,鼓励他们成为传统村落的保护主体。
湖南大学教授柳肃提出,保护古建筑的最好办法就是让它一直被使用下去。“譬如巴黎老城区那些上百年的住宅,至今还被人正常使用和修葺,没有哪一个被专门腾出来做只能看不能用的死房子。甚至塌了半边的罗马竞技场、半圆剧场之类,如今也时不时会举办一些演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