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窗口”更明亮 让群众更满意

15.12.2016  19:07

      “大叔,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的?”进入蓝山法院立案大厅,总有一次会心的微笑,一个亲切的手势,一句暖心的话语,这就是蓝山法院立案窗口的真实写照。

    作为接待当事人和受理案件的第一窗口,蓝山法院立案庭在院党组的领导下,用“心”打造文明,以“行”铸就文明窗口。五年来,受理各类案件7653件,涉案标的10多亿元,对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诉讼发挥了重要作用。 

    建立“一站式”诉讼服务窗口,贴心服务暖民心

    诉讼服务中心从便民利民的角度优化功能分区,导诉台、立案登记窗口、诉讼缴费窗口、法律咨询、信访接待室等,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引导、立案登记、诉前调解、信访接待“一站式”诉讼服务,在当事人休息区免费提供诉讼指南、文书样本、打字复印、老花镜、饮水设施、公示诉讼收费标准、诉讼流程;配备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诉讼指南及当日开庭信息,为当事人提供最直观的诉讼指南;先后制定了限时立案、电话预约、假日接待立案、加强立案释明工作,一次性告知立案补充材料;开辟特殊诉讼“绿色通道”,对老幼病残孕等弱势群体的案件实行优先立案。  

    实行立案登记制,推进改革顺民意

      “立案登记制度改革措施落实坚决、彻底,立案过程也不烦琐,极大地方便了普通老百姓打官司,让老百姓有了说理的地方”。这是一位代理律师深有感触的话。自2015年5月1日起,我院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废除不符合规定的内部文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立案庭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等多种方式,引导群众准确理解立案登记制的规定,正确行使诉讼权利,防范恶意诉讼、虚假诉讼,做到符合立案条件的全部当场立案,实现了立案审查制向立案登记制的平稳过渡。据立案庭介绍,自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受理的案件数同比上升了26.7%。

    落实司法救助政策,片片真情解民忧

    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司法救助政策,解决困难群众燃眉之急,进一步放宽申请条件,简化救助流程,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赢得了官司。在司法救助过程中,我院简化审批手续,在立案时,只要当事人能提供能证明符合法院条件规定司法救助情况的证明材料,经立案庭审核并经分管院长批准,当天一次性办完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手续。据悉,近年来,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93万余元,对符合条件的31名申请执行人特困群体司法救助80余万元。其中采取司法救助等措施,成功化解欧国柱等信访难案积案。

    法院信访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与否的晴雨表。它直接反映当事人对法官在办理案件的满意度。为使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我院狠抓案件质量,从源头上杜绝信访势头的上升,立案庭紧密配合院党组工作,在信访大厅配备信访专干,做到有访必接,有问必答,有疑必解,能当场解决的就当场解决,当场解决不了的归口由案件承办庭解决,对有上访苗头的信访及时向院党组汇报。近年来共接待来信来访3891人次,最高院、省高院远程视频接访18人次,化解终结进京上访案件26件和非进京访案件83件,促使一大批信访老户服判息访。

来源:蓝山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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