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环保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19.08.2016 22:32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自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以来,双峰县环保局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迅速行动,组织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并严格遵照执行。
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该局党组高度重视《问责条例》的学习贯彻,积极扩大学习贯彻范围,结合当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问责条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由纪检组牵头,分别在中心组、局股室以上负责人、全体干部职工等三个层面开展学习贯彻,力求学深学透,入脑入心。
结合实际,切实改进作风。要求全局人员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体现到环境保护工作全过程,把落实《问责条例》作为政治任务,在日常工作各环节时刻对照《问责条例》进行自查自纠,准确把握是否存在需要问责的情形,逐条查找不足、分析原因、拿出对策,认真加以解决,激发担当精神,以严格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牢牢筑好思想防线,全力打造“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能力强”的环保队伍。
对准焦距,强化责任担当。要求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务实的作风和担当精神,踏实履责;要求全体环保执法人员强化责任意识,做到文明、廉洁从政,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为全县的环境保护事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狠抓落实,严格责任追究。通过制定、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严格落实干部职工去向公示和请休假制度,坚决杜绝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不良现象;把首问负责制与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理制、绩效考评制等制度有效结合,对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职、违法乱纪、影响干群关系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19.08.2016 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