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增派假警察守护市政大楼 违规私设派出所

17.12.2014  14:08

到政府大楼办事,经常能遇到警容严整的警察对往来人员盘查,很少有人觉得有什么不妥。记者近日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采访时却发现,这些着警服、佩警衔的政府机关保卫人员,竟然大多是“冒牌货”,甚至连这里的派出所也是违规私设的。有关部门表示,虽然穿警服并不合法,但都有领导批示同意,警衔、警号也是公安局发的。

据新华社电

机关保卫人员穿警服上班

10月28日,记者来到佳木斯市党政办公中心1号楼,在门厅看到一位身着警服、肩佩警衔的“三级警司”,正对外来人员例行盘查。记者询问其身份,这位警号为“051418”的警察说,“这事儿我跟你说不清楚”。在记者追问下,他承认自己并非警察,而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科的工作人员。“我们穿警服上班,是市里很早以前批准的。”他理直气壮地说。记者发现,办公中心其他办公楼内,也有假警察在执勤。

据佳木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科科长陶利田介绍,保卫科的职责是维护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秩序,保证领导安全和机关安全,业务归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指导。2001年,经请示有关领导,保卫人员统一穿着警服,其中36名机关事业编制人员,2006年还获准配发了警衔和警号。

虽然穿警服并不合法,但都有领导批示同意,警衔、警号也是公安局发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张洪斌说,“这些年上访告状的人员增多,每年硬闯市政府的就有上万人,穿上警服有时还管不住呢。

记者从佳木斯市政府一份文件中看到,“办公中心统一着警服,发放警衔、警号已执行6年,对维护办公中心正常工作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

领导商定口头宣布成立派出所

为解决这些“假警察”没有执法权的问题,“政府治安派出所”又堂而皇之地进驻了政府大楼。

派出所”负责人王兆林说,“派出所”已成立8年,主要任务是维持政府门前的治安秩序,现有4名民警,老所长刚退休。当记者问及该所是否经过编办批准、办理过哪些治安案件时,王兆林和在场的保卫科干部说,“搞不清这里究竟是派出所还是治安大队”,“前几年在大楼外面挂着治

安大队的牌子,后来没了”。

市公安局经济保卫支队支队长李伦坚称,郊区公安分局在政府设立了治安大队,前面几任领导也都有批示,业务指导职能刚刚划归经保支队负责。

郊区公安分局局长王鹏在接受电话采访时说,该分局确实设有“政府治安派出所”。市公安局内部电话本上,记者找到了“政府治安派出所”的登记信息。

设立派出所需要市编办和市公安局审批,还要报省公安厅备案。市公安局负责机构管理的人事科副科长梁云峰起初表示不确定,查阅档案后他明确表示,市公安局没有“政府治安派出所”这一机构。

佳木斯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于长海11月12日接受采访时,起初否认该“派出所”的存在,其间几经通话核实给出结论:该“派出所”确系2006年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共同商定、口头宣布成立的,没有经过批准和备案。

要求整改但未提对违法行为处罚

据佳木斯市警务督察支队支队长曲家腾回忆,他们曾就违法穿着警服问题,向机关事务管理局下过一次整改通知,后来有领导在该局的请示报告上批示,也就没有继续追究。

有资料证实,2003年,公安部对公安机关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人员进行清理整顿时,佳木斯市委公安值勤室在清理整顿之列,时任纪检委书记、政法委书记等人批示,要求研究一个“既符合公安部整顿通知精神,又保留值勤室的稳妥意见”。

2012年,佳木斯市公安局专项整顿非法销售穿着警服问题,机关事务管理局再次向市政府请示,允许保卫人员继续着警服,现任副市长兼公安局长于长海批示请公安局阅办。

 

记者调查了解到,从2001年至今,佳木斯市三任公安局长、副局长及时任市委政法委书记等领导,均对机关保卫人员着警服、发放警衔、警号,甚至办理警用车辆牌照等事宜有过明确支持的批示。

阅办也是同意的意思。”于长海接受采访时坦承,对此事负有领导责任,已深刻反思并进行了整改。

在记者调查过程中,佳木斯市公安局传来整改意见,要求郊区公安分局对违法穿警服等问题进行整改,涉及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等立即收缴,但未提及对违法行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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