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湘江长沙库区趸船停泊秩序
04.11.2015 12:53
本文来源: 电视台新闻频道
记者 吴丹 王力辉
为进一步确保水上交通安全,规范河道管理,长沙发布了关于规范湘江长沙库区趸船停泊秩序的通告,从本月起执行。
通告要求,湘江昭山至长沙综合枢纽大坝、浏阳河磨盘洲至湘江河口、捞刀河水渡河闸坝至湘江河口、靳江河湘江河口以上5公里的湘江长沙库区水域,除依法公布的停泊区外,禁止停泊趸船。
符合港口、岸线管理规范要求的公务趸船、公益趸船、企业趸船,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予以保留,规范停泊,或搬迁至长沙综合枢纽大坝以下指定水域停泊或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其它水域停泊。
对不符合港口、岸线管理规范要求,违法违规停泊的趸船所有人、经营人应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其趸船自行驶(拖)离湘江长沙库区水域。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拒不整改的,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来源: 电视台新闻频道
04.11.2015 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