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出台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给“红头文件”划出框框
为进一步加强厅规范性文件管理与规范,落实《国土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推进法治国土建设,日前,省国土资源厅出台《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给“红头文件”划出了框框。
规范性文件俗称“红头文件”,是行政机关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手段和重要依据,在行政管理实践中,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使具有重大影响。
刚刚出台的《办法》对办法的适用范围、规范性文件格式、制定及公开程序、监督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明确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
《办法》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会议集体审议、“三统一”、公开发布等环节有明确规定。
(二)明确了规范性文件格式
凡以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统一使用“湘国土资规”字号。未使用“湘国土资规”字号的文件,不得作为管理行政相对人的依据。在执行“三统一”制度的基础上,对规范性文件要实行单独编号。
(三)详细规定了规范性文件起草程序
一是要突出文件起草过程中的调查论证,要求对出台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和合理性要进行全面论证;二是要求起草处室对涉及重大制度调整、重大公共利益以及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风险评估;三要充分听取各级各部门以及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建议。
(四)强调了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办法》明确了合法性审查应当提交的材料,细化了合法性审查程序要求。同时,结合我省关于廉洁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的要求,增加了制度廉洁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的程序规定。
(五)突出了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和解读
根据相关规定和推进国土资源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明确规范性文件应当通过门户网站等方式公开发布。同时,明确规定规范性文件发布后,由起草处室进行解读,便于规范性文件的适用和执行。(政策法规处向 艳/稿 萧欣/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