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出台办法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评委管理

19.07.2016  21:05

  日前,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评委管理暂行办法》、《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评委抽派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评委管理及评委的抽派工作,以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评委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由市人社局建立全市统一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专业评委库,未列入评委库管理的人员,一般不得担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评委。评委库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调整、充实一次。目前,郴州市面试专业评委库拥有评委近5000名。

  办法明确,实行问题评委“黑名单”制度。在面试工作中有严重违纪违规,并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评委,经市人社局取消其面试评委资格,列入“黑名单”管理,在职期间不得再作为评委推荐人选。凡曾举办过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培训班或在面试培训机构兼职授课的人员一律不得推荐为面试评委人选纳入面试专业评委库,更不得抽派担任评委工作。办法明确了面试评委、面试主评委职责和要求,以及面试评委违纪违法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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