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最大制售假药案告破 “神医”张学友被判刑10年

14.11.2015  12:54

新闻发布会现场。

制作药丸的器械与药丸。

制作药丸的器械和材料。

制作的药丸。

警方查获现场。

制药器械。

  红网湘西站11月13日讯(分站记者 李孟河 通讯员 杨胜柳 雷云)今天上午,湘西州公安局召开“吉首市公安局侦破公安部督办‘2014-299’张学友生产、销售假药案”新闻发布会,通报案件侦破情况。经查证:2007年以来,张学友等人仅在淘宝网上销售自制药品金额达50多万元,由患者直接汇款到卡上的购药款达200多万元,张学友从中非法获利140万元,吉首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张学友有期徒刑10年。
  
  经依法侦查查明:2003年,张学友开设“湘西振兴民族医联合诊所”以来,先后雇佣陈某月、吴某和张某红三人,为其操作制假售假药品生产线。其中陈某月负责制作假药,吴某负责在网店“湘西苗药堂”上销售及邮寄假药,张某红负责给病人取药。张学友指使陈某月等人将数十种中草药打成粉末,并在粉末中违法添加多种西药制作成“万用散”、“平息散”、“下水药”、“过敏药”、“精神病药”等5类粉剂,合成生产“正前”、“四海”、“八仙”等11种自命名的丸剂和粉剂,将药品销售给患者。
  
  为扩大销售利润,2006年—2007年,张学友购买各种机械设备,生产药剂,并在淘宝网建成“湘西苗药堂”网店,网上给病人开药。仅2013年以来,吴某就以“湘西州宏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购买“醋酸泼尼松片”9916瓶、“去疼片”5600瓶。由于在粉剂、丸剂中大量加入禁止添加的醋酸泼尼松片、去疼片等西药,使得癌症等重症患者服用后确实产生暂时缓解疼痛的效果,因此前来看病购药的人增多。
  
  2014年4月,吉首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在工作中发现,张学友开设的诊所仅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生产、销售自制、自命名的散剂、丸剂,立即将该线索移交到吉首市公安局治安大队。
  
  2014年5月13日,在州、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的配合支持下,将位于吉首市火车站附近的“振兴民族医联合诊所”及藏匿在该诊所内的制假药厂一举捣毁,抓获涉案嫌疑人5人。依法查封大、中型制药机械设备7台,收缴成品、半成品及原料药材400余斤,铲除种植在庭院内罂粟十余株。依法冻结其非法收入数百万元。至此,湘西州建州以来最大的一起生产、销售假药案告破。
  
  2015年2月13日,吉首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张学友生产、销售假药案。作出(2014)吉刑初字第267号刑事判决。依法判处张学友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30万元;判处吴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陈某月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张某红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2015年8月24日,经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裁定驳回张学友的上诉,维持原判。现判决已生效。
  
  公安提醒:制售假药案件,犯罪危害性大、迷惑性大,由于大多数患者为疑难杂症,犯罪者利用子女对父母的孝心从事犯罪活动,在这里提醒广大市民在选择药品的同时,应该查看该公司或机构是否持有相关从业许可证,除正规的医疗机构外,请谨慎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