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姊妹为争菜地踢断肠 一人进医院一人成逃犯
07.02.2015 03:22
本文来源: 湖南红网
2014年10月12日08时许,东安县公安局井头圩派出所值班室电话骤响:“我母亲唐松某被人打伤,我在广东打工赶不回来,我家在XX村X组,请派出所处理。”接警后,教导员胡燕波带领民警罗志焱立即赶到现场,并将受伤倒地不起的受害人唐松某送到县人民医院治疗。
经法医鉴定,唐松某肠子受外力击打,被打断,已构成轻伤。当民警联系涉嫌故意伤害的唐秀某时,唐秀某已逃离现场,去向不明。直到2015年2月5日,群众举报唐秀某从外地回家了。该所教导员胡燕波接到消息,立即带领民警罗志焱迅速赶到嫌疑人唐秀某家,成功将其抓获。
原来,唐秀某与唐松某既是邻居又是表姊妹,原本关系很好的两家人却因争屋前的一块菜地导致不合。2014年2月份,两家人经井头圩派出所民警调解,就两家屋前的菜地达成了调解协议,两家各占一半,但两人都不同意约定界限。
2014年开春,唐松某家先行在东头种上了菜,唐秀某的丈夫为此到处上访。同年4月份,乡村两级干部在菜地的正中间位置定桩,规定东头一边归唐秀某家,西头一边归唐松某家。这次唐松某不愿意了,认为自己已经在东头种菜,不愿意重新开荒西头,因此继续在东头耕作。唐秀某见事已至此,就忍下了这口气,从此两家人的关系更加恶劣。
2014年10月12日早晨,唐松某与唐秀某两人在菜地里摘菜时,因斗嘴导致两人斗殴。最终,唐松某被唐秀某打倒在地。倒地后,唐松某被唐秀某踢了几脚,肠子被踢断,倒地不起。最终表姊妹两人因争菜地,一人进医院一人成逃犯。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对故意伤害他人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涉嫌故意伤害的唐秀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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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2015 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