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积极打造社区矫正管理规范化建设品牌
近年来,衡阳市社区矫正工作坚持“立足实际、先期试点、科学规范、积极探索”的思路,开拓创新,扎实推进,在全省率先成立第一家副科级的县级社区矫正工作局,率先选派警察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等,取得全省社区矫正工作诸多率先,具有衡阳特色的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品牌不断形成。截至目前,全市500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无一例脱管漏管,无一例重新违法犯罪。相关工作经验得到《法制日报》推介。
一、多举措提升保障能力。一是强化机制保障。市、县两级成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形成由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统筹,公、检、法、司等部门适时召开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的协调联动机制。全市12个县(市、区)已有8个成立副科级社区矫正工作局或中心,其余的即将成立。市本级已被批准成立社区矫正管理局。二是强化人才保障。组建以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为主体,社会工作者为辅助,社会志愿者和监狱、戒毒警察为补充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在衡阳县开展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试点,公开招聘13名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补充社区矫正力量,取得良好效果。从衡州监狱、头塘强制隔离戒毒所选派7名警察,与省厅安排选派的2名警察共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同时,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队伍素质。三是强化经费保障。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写入人大《关于全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市人大、市政府对此进行督查。各县(市、区)的社区矫正经费逐年递增。
二、保安全强化监管执法。一是健全监管制度。制定《衡阳市社区矫正工作考核办法》、《衡阳市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建立法律援助与社区矫正工作对接机制的实施意见》等制度,规范社区矫正宣告规程,总结推广结构化监管工作模式,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人性化。二是创新监管平台。2010年,在全省率先实行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电子定位监控管理。2013年又率先将“全国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湖南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衡阳市社区矫正‘司法E通’信息管理系统”三个平台端口对接合三为一。全市12个县(市、区)司法局、218个基层司法所实现信息管理系统联网。衡山县司法局在全市率先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学习、社区服务进行指纹考勤监管。祁东县司法局每半年统一组织全体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学习、社区服务一个星期,并采集指纹信息。三是落实监管措施。逐级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监管安全责任状,实施横向联动、纵向包干管理模式。市局班子成员每人包1—2个县(市、区),县(市、区)局班子成员每人包3—5个基层司法所,同时要求市局社区矫正科工作人员,每年必须有50%以上的工作日在司法所督查指导工作。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定期与检察部门深入到司法所进行监督、检查。2013年,全市对社区矫正人员累计实施警告208人次、治安处罚6人,提请法院裁定收监执行、撤销缓刑、撤销假释等强制措施15人。近年,全市累计调查评估1900余件,采信率达98%以上。
三、抓创新提高矫正质量。一是培育矫正文化。充分运用衡阳“历史名城”、“英雄之城”的文化资源,将红色传统文化等有机融合到社区矫正中,培育特色矫正文化。组织社区矫正人员瞻仰参观烈士陵园、纪念馆等,接受英烈精神洗礼。在南岳大善寺建立社区矫正教育基地,定期对矫正人员进行“善、孝、礼、义、仁”等传统文化教育,促其自我反省、自净其身。衡东县与地方企业合作创办社区矫正教育帮扶中心,创新教育工作模式,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二是拓展社区服务。组织社区矫正人员深入敬老院、养老院、农村集镇、乡镇街道、五保户和特困户家庭等开展公益服务活动,为缺乏劳动力和生活困难的家庭帮助春耕生产,增强社区矫正人员的社会责任感,修复社区矫正人员与群众的关系,为其顺利融入社会创造条件。三是优化教育方案。坚持集体教育、个别教育和分类教育相结合,探索建立矫正质量评估机制,分阶段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评估,调整完善矫正方案,增强教育矫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制定矫正个案、进行家访、个别谈话、心理咨询、集中学习、公益劳动、提供法律援助、结对帮扶等方式,不断优化教育矫正方案,提升工作质量。2013年,全市共建立社区矫正教育、服务基地78个,组织矫正人员开展社区服务3792人次,集中教育、个别教育近7000人次,心理辅导1002人次。
四、齐联动真情帮扶回归。一是畅通帮扶渠道。通过结对帮扶,畅通帮扶渠道,解决社区矫正人员生产、生活困难。耒阳市积极与人事等部门联系,每年春季为社区矫正人员举办特殊招聘会,解决社区矫正人员就业难题。衡阳县社区矫正人员丁某从公安移交社区矫正机构管理后,不能到外地做事,思想波动大,经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心理疏导和创业资金帮扶后,在家乡办起了皮面厂,从最初的一条生产线,发展到现在的三条生产线,吸纳当地就业人员100多人,每年纯利达到50多万元。二是深化社会关爱。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全市的“百乡千村万户大走访”、“三联三包”等活动,对社区矫正人员家庭进行走访排查,了解其未成年子女情况。调动社会资源,积极开展“情暖高墙、关爱孩子”和“家书入高墙”等帮困扶助活动,帮助解决社区矫正人员、在监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开展“援矫”对接。在全市乡镇街道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援矫”(法律援助与社区矫正)对接联络站,组织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志愿者与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签订法律援助帮扶协议,为社区矫正人员、在监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人员、在监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家庭,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责任田或解决低保问题。
(据衡阳市司法局上报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