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院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反思“两案”教训 围绕职能话职责
9月1日,衡阳市检察院党组召开“两案”反思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检察职能、职责对衡阳破坏选举案、李亿龙严重违纪案进行深刻反思,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孙承等9名党组成员在浓浓的火药味中进行了面赤耳红的尖锐批评与自我批评。
该院党组在剖析、反思中认为:衡阳破坏选举案和李亿龙严重违纪案的发生,教训是深刻的,与衡阳检察机关没有真正将法律监督触角伸向党政机关、权力机关和党政主要领导人有密切关系。
衡阳破坏选举案案发后,衡阳检察机关率先将涉及该案的6名基层院检察长和1名副检察长作出处理,调离原岗位。
当前,乡、县、市三级党委、人大、政府换届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要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重新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必须要有作为:一是不能失职。对内管理不能失职,衡山县检察院部分班子成员牵头违规聚餐案的发生,说明市检察院党组对检察干警的政治敏感性和纪律意识过于自信,也是自我监督的失职与缺位。事件发生后,衡阳市院组织三个督查组分赴12个基层检察院和2个派出检察院进行了近20天的“执法、执纪和执行上级指示”的“三执”检查,针对查出来的问题,系统内全市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外监督不能失职,换届期间,接到问题举报、发现违法犯罪线索,检察机关不能反映迟钝甚至压案不办,必须要特事特办、专案专办,坚持露头即打,为此,市检察院于8月4日起在衡阳日报、晚报和衡阳电视台及相关网络发布《关于开展查办和预防换届选举过程中职务犯罪专项行动的通告》,承诺涉及换届举报线索,将在12小时内启动初查程序,并且全部回复。二是积极履职。要主动将法律监督的触角伸向每一个权力运行的角落,两级院要派出检察干警深入各选举场所,对贿选等违法犯罪线索进行明查暗访。今年来,衡阳两级检察机关共受理有关换届违法犯罪线索1件,经初查,因主体身份不属检察机关管辖,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同时,根据上级要求,市检察院共派出3名干警参与省委巡视组和省委组织部换届督查工作,协同上级机关打击歪风斜气。
省检察院驻衡阳市检察院巡视组组长、副厅级专职委员丁维群和省检察院纪检组、政治部以及衡阳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相关领导到位指导了民主生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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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 江世炎 审核: 曹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