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质监局召开全市机动车安检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情况通报暨业务培训会议

16.08.2016  12:05
        8月13日,衡阳市机动车安检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情况通报暨业务培训会议在衡阳市质监局召开。全市18家安检机构负责人向该局递交了公开承诺书,承诺本单位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检测数据准确、公正、可靠。
      衡阳市质监局监督科科长陈璋回顾了近三年发生的四起特、重大交通事故情况,从事故死亡人数、遭受经济损失、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职能部门负责人被追刑责及受党纪政纪处分处理结果中对所有参会人员进行了安全警示教育;通报了全市机动车安检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根据各级各部门现场核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剖析了问题原因,提出了整改要求,强化了整治措施。
      衡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彭立凡在会上告诫各车检机构,要认真汲取6.26特重大交通事故教训,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和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检验标准。
      湖南省质监局监督处处长肖贝指出,应重点加强对“两客一危一校一重”的监管,全面提升衡阳的安检工作质量。具体要抓好“三个落实”。检验机构要履行好主体责任,行业协会要自律,各级监管部门要履行好监管职责。
      衡阳市质监局纪检组长吴刚主持会议,他认为事故不可避免,但责任可以避免。车检机构负责人应做有尊严、有品味的老板;授权签字人、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应敢于对老板说“”;各级职能部门应堂堂正正去检查,做有尊严的监管者。
      衡阳市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夏日新在会上表示,要用最坚决的态度坚守安全生产这条红线,用最严格的规矩落实车检机构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用最严谨的作风来强化落实质监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真正做到日常监管常态化、隐患排查制度化、行政处罚多样化、部门联动一体化。夏日新强调,落实监管主体责任要五管齐下。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并公示上墙;加强检验人员业务培训,完善人员、设备档案;建立安全检查自查自报体系,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落实法人、授权签字人、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岗位责任制,确保不出具虚假报告;建立隐患治理制度,及时消除隐患,按时报告自查治理有关信息。
      随后,聘请专家对全市车检机构开展机动车检验检测行为能力培训,重点对外检时人工检测方法、操作规程、岗位职能等相关内容加强学习。
      湖南省质监局、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及车管所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全市各机动车安检机构法人(主要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县(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分管机动车安检机构工作的局领导、股长;城区各分局负责人共87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