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出台《全面推进标准化工作实施意见》
近日,衡阳市人民政府以衡政发〔2016〕13号文件下发《关于全面推进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本次出台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五大工作目标:
一是2016至2020年,力争建成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会)1至3个,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1至3个;
二是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新制订农业地方标准20项,新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0个,力争创建部级蔬菜标准园1至3个,省级蔬菜标准园3至5个,力争90%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标准化生产;
三是打造特色的衡阳标准集群,围绕做强做优衡阳特色产业,构建富有市场核心竞争力和国家显著影响力的标准集群,力争主导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40项,建立以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制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和“两型”社会等为特色的创新型标准体系,力争强制性国家标准执行率100%,企业自我声明公开率100%;
四是重点开展现代物流、文化旅游、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领域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创建8个以上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制订8个以上服务业省地方标准,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品位;
五是到2020年,力争使全市标准化总体水平领先,重点优势领域稳居省内先进,特色产业实现国内主导。
意见结合衡阳实际,着力实施7项“标准化+”战略行动,即实施“标准化+科技创新”,实施“标准化+现代农业”,实施“标准化+先进制造”,实施“标准化+公共服务”,实施“标准化+新型城镇化”,实施“标准化+生态文明”,实施“标准化+消费升级”。
意见明确规定,各县市区要成立专门机构,完善标准化工作配套激励措施和扶持政策,统筹安排标准化工作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市政府将强化对县市区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落实政府对标准化工作的领导责任,对参与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开展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采用国际标准以及对建成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单位给予经费补助和支持,并将标准化成果纳入市科技进步奖的评定。
实施意见的出台,将更好地发挥标准化在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经济提质增效、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基础性、引领性、战略性作用,让标准成为对质量的“硬约束”,进一步提升全市标准化工作总体水平和质量效益,推动衡阳经济迈向中高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