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启动机动车排气检测站建设工作

09.12.2015  17:52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和《衡阳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为加强我县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和排气检测工作,根据市环保局的部署安排,我县正式启动机动车排气检测站建设工作。

为使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我局成立了机动车排气检测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向县政府和编办提交申请报告,争取了机动车排气检测站建设财政支持,并确定了检测站机构及人员编制设置。通过前期的信息发布,资质审核,公开招标等流程后确定了第三方机动车尾气检测站的投资建设运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