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依法行政保民生 遵法维权惠民众

12.05.2016  17:16

  今年,衡南县人社局被评为“衡阳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这是继2015年荣膺“湖南省优质服务窗口”后的又一殊荣。荣誉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也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我局在加强行政执法上作出的努力。回顾近年来的行政执法工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把握脉博”,服务与执法刚柔并济。县人社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将推进依法行政作为该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成立了由一把手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构建教育、预防、监督、奖惩并重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将依法行政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明确目标责任,强化考评措施,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单位和个人岗位考核指标体系,与单位评先创优及个人的奖惩、晋级、晋职挂钩。随着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深入推进,人社部门所有的职能都在向“服务”转变,把服务贯穿执法始终。一是把执法对象当作服务对象。受经济效益、法制观念、参保意识影响,少数企业存在着不签劳动合同、拖欠民工工资、不缴或少缴社保费等现象。为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我们往往要上门执法。但对我们来说,这些企业不仅仅是执法对象,也是服务对象,坚持做到在服务中执法,在执法中服务。二是把执法环节当作服务环节。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我们在日常监察时,上门宣传《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不愿为员工缴纳社保费,我们便在上门催缴时宣讲《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我们在上门督促补发欠薪时宣讲违反《劳动法》的后果和给单位造成的不稳定因素。三是把执法行为当作服务行为。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我们从来不简单、粗暴对待,而是充分考虑执法对象的感受,通过文明、理性、耐心的服务促其真正理解执法、自觉自愿配合执法,并及时发现并解决执法过程中出现的矛盾,更好地实现公正执法和执法效果的统一。

  二、“拓宽渠道”,执法与学法上下结合。根据人社部门的职能,我们坚持把保障民生、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开展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赞誉。为确保执法效果,我们多措并举强化全社会人社法制意识,做到“上下结合”。一是全县动员法制宣传。认真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教育,通过报纸、电视、网络、手机、电子显示屏、触摸查询机及条幅、专栏等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做到人人知法、遵法、守法,提高人社法律法规在群众中的知晓度,促使各类用人单位自觉规范用工行为,引导各类从业人员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从而为顺利执法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分门别类教育培训。每月定期组织与执法相关的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人社法律法规,并出台学习制度,规定学习时间,做好学习笔记,组织法律考试;制定详细的年度培训计划,分批选派执法人员参加省、市专业化的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确保每一个执法人员都接受岗前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到省、市人社部门旁听仲裁案件审理,利用现场观摩的形式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三是公开透明规范执法。全面梳理并公布行政执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行政执法流程清单,实现行政执法的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治化,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此外,不断完善执法程序和操作流程,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和备案制度,严格裁量权基准的制定和运用,加强执法文书的管理和公开,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依法办案,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水平和满意度。

  三、“抓住亮点”,廉洁与执法内外联动。一直以来,我们狠抓执法队伍廉洁自律,有力确保了公正执法。一是以警示促廉洁。将近年来发生在身边的、大家熟悉的典型违法违纪案件汇编成《党员干部警示教育读本》,定期组织观看《双面人生》等警示教育电教片、到衡州监狱进行警示教育,促使他们廉洁从政、永葆纯洁。同时,我们还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 《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 《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 《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廉洁性审查的意见》等制度文件,对审查范围、内容、形式、程序、监督等均做了明确规定,完善了法律审核工作机制,明确了审核责任,确保我局决策合法合规,各项工作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二是以廉洁促公正。如果廉洁是执法的保障,那么公正就是执法的良心。由于坚持廉洁执法,有力促进了公正执法,绝不因关系的亲疏、主观的好恶、实力的大小、地位的高低而有所偏颇。我们还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湖南纲维律师事务所欧阳伟勇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中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并协助处理涉法事务,为防范法律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做到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执法一视同仁,有力促进了执法的公信力和满意度。三是以公正树形象。“公生明,廉生威”。由于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坚持做到了廉洁和公正,人社部门的威信和形象更好,相信和依靠人社部门执法的更多。2015年,我们共接到投诉举报案件60件,诉求涉及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等,凡符合受案条件的,均已办结;为338名劳动者追回欠薪210余万元;巡视检查用人单位209家;责令66家用人单位限期改正违法违规行为;督促13家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