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法院受理一批支付令案件

16.11.2015  14:19
   湖南法院网讯   (汤红本) 11月2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衡东县支行向衡东县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被申请人给付信用卡欠款。近日,衡东县人民法院经过审查,根据情况将签发支付令,并向被申请人送达“支付令”。由于支付令属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案件不需经过审理。此举也节约了诉讼资源,提高了人民法院的办案效率。不同类型的民事纠纷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诉讼程序加以解决,督促程序就是针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务人逾期不予清偿的案件,通过简便快速的方式督促债务人偿还债务的司法程序。

  支付令是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签发的督促其履行债务的法律文书。支付令是一种高效、便捷、经济的债权实现的方式,是小额速裁程序有益和必要的补充。签发“支付令”督促债务人还款,能减轻当事人诉累,及时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衡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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