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老人遭遇意外头部被砸 街坊邻里自发募捐2万元
8月28日,鄱阳小区,业主自发为被外墙水泥块脱落砸伤的刘爹爹捐款筹医药费。 图/记者 杨旭 实习生 冉建锦
8月20日,长沙鄱阳小区丰雅苑12栋三单元入口处,正在避雨的刘爹爹不幸被楼上外墙一块脱落的水泥块砸中,随后他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目前尚未脱离生命危险。
过去一周,小区所属街道、社区多次召开协调会,长沙市红星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红星物业)垫付了2.5万元医药费。面对后续高额的治疗费,刘家人一筹莫展。28日上午9点,一群热心的业主在小区篮球场摆好桌椅、倡议书和募捐箱,因为“现在的首要任务是救人”。
事发老人被砸伤后生命垂危
20日下午3点左右,小区丰雅苑12栋1楼架空层活动中心,数十名业主正在休闲娱乐,66岁的刘爹爹看邻居打牌时,天气突变,顷刻下起的瓢泼大雨从北面飘进活动中心,业主们全部往南面楼道走。
刘爹爹经过该栋三单元入口处时,正好被楼上掉落的水泥块砸中头部,他的媳妇匡满仁说,“公公头顶右侧顶鲜血直流,伤势十分严重。”在场的邻居拨打了110和120并联系了物业和社区工作人员,随后刘爹爹被送至长沙市中心医院抢救。
匡满仁说,经过医务人员抢救确诊:部分头骨砸进脑髓,还有一些水泥碎渣掉进脑组织,两个视网膜因为压力而脱落。经过4个多小时的抢救,刘爹爹仍处于昏迷状态,截至目前仍在重症监护室监护治疗。
“已确定左边瘫痪,因人一直昏迷,其他情况医生暂未说明,需要三周才能确定能否脱离危险。医生说可能会有严重的后遗症,如植物人、偏瘫、癫痫等。”匡满仁说,目前治疗费用已有数万元,后期的费用仍有不少。
家属公共区域出事物业应担责
28日上午11点多,丰雅苑12栋楼下,记者抬头注意到,该栋共有11层,三单元阳台滴水线水泥块已被清除。匡满仁提供的多张事发现场照片显示:小区阳台滴水线长2米多,三单元8楼至9楼间的滴水线发生脱落,三分之一的水泥块砸中在楼下避雨的刘爹爹。
“在公共区域出事,红星物业应承担责任。”匡满仁说,小区所属街道、社区多次协调,红星物业只愿支付2.5万元医药费。对于家属而言,这是杯水车薪,“医院说系统里一直显示欠费状态,这会影响最佳治疗时期”。
匡满仁提供了一份《物业服务合同》,该合同第二条规定:物业共有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梯间、公用走廊通道、外墙面和屋顶等。红星物业宣传栏显示,公司对小区的楼宇结构、公共部位场所、共用设施设备、道路、绿地等拥有管理权并负责日常服务工作。
业主抢救伤者同时排查隐患
一名业主说,小区自2008年正式交房以来,一直是由开发商指派的红星物业对小区进行管理。对于业主反映的部分房屋存在外墙砖脱落以及路面坑洞等安全问题,物业未安排人员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进行排查处理。
“此次事故发生后,红星物业没有及时对其他隐患进行排查。”业主代表说,红星物业在卫生、停车及生活环境管理方面存在不作为的情况,现在的安全隐患威胁到了业主的安全,必须尽快处理。
目前,业主希望社区、街道等相关部门能够跟红星物业进行协商,处理好伤者的医疗费用问题,全力抢救伤者;另一方面组织人员对小区存在的诸类安全隐患进行逐一排查,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募捐
业主纷纷捐款,小朋友也拿出零花钱
从8月26日起,鄱阳小区业主微信、QQ群被一条信息刷屏,“一群热心的业主”将于28日组织募捐活动。28日上午10点多,记者来到小区篮球场,多名热心的业主已摆好桌椅、倡议书和募捐箱,呼吁广大业主伸出双手奉献爱心。
“外墙伤人祸及刘爹爹、帮人帮己救人救命。”一条红底白字横幅、一张白底黑字倡议书前,围满了数十名好心业主们,大家纷纷掏钱捐款,其中不乏很多小朋友,他们也拿出平时的零花钱来献爱心。
热心业主在倡议书中说,正当大家过着快乐的生活,享受生命的乐趣时,也许不知道我们身边的一户邻居家里正备受煎熬。活动发起人之一周女士说,短短几天,刘爹爹的家人已经花去数万元医疗费,现在医院已多次下发了欠费通知单,面对着后续高昂的医疗费,刘爹爹的家人现在是一筹莫展。
周女士说,街道、社区等多部门组织协调数次,但结果都不理想。在这起事故中,划分责任要家属走司法程序维权,“这肯定是长久的过程,目前首要任务是筹钱救人”。
截至8月28日晚上6点半,鄱阳小区160余名业主伸出援手,共捐出爱心善款近2万元。
法规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回应
责任难界定,可走司法程序维权
“物业公司尽力了,已经垫付2.5万元医药费。”28日上午,红星物业副经理王亚波说,对刘爹爹的遭遇他们深表同情。外墙是开发商、物业还是相应单元业主的责任,目前还无法界定,他建议家属通过司法程序来维权。“法院判决后,需要负什么责任,我们会承担不会回避。”王亚波说。
红星物业在呈给长沙市住房保障局的一份报告中称,丰雅苑12栋3单元9楼阳台滴水线由于长期高温后突降暴雨导致意外掉落,不幸砸伤正经过此处的业主刘爹爹。救护车到后,物业工作人员带了1万元跟车到医院,帮忙办理住院手续,当晚还派专人守护在医院。
红星物业在报告中说,送走伤者后,洞井街道丰园社区主任蒋战勇在物业公司召开紧急会议,成立了事故临时处理小组。议定了救治预案,确定了“救人为重,以人为本”的紧急事故处理思路,物业三次累计垫付2.5万元医药费。
目前,伤者的救治情况发生了变化:一是危重症监护期由先前医院确定的5至7天延至20至30天,二是医药费用由预计5万元左右上升到10万元以上,三是救治效果由可医治变为可能死亡或成植物人等。
“鉴于上述三个方面的变化,物业公司在财力和能力方面均不能按原定的思路掌控。”红星物业说,小区是经济适用房小区,物业费仍为8年前的标准,公司财务状况不佳,“每年亏损18万左右,公司维护正常运作都较为困难”。
红星物业副经理王亚波说,按照条令条例和物业服务合同要求,公司进行了巡查。“9楼以上外墙面,在肉眼判断之外。其他发现的问题都及时聘请专业人员进行了处理。”王亚波说。
观点
伤者可保存证据向过错方索赔
高空坠物伤人,究竟该由谁来担责?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说,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第八十七条规定:“如果能查清责任人,可直接向责任人索赔。”
刘明说:“外墙质保期内,管理人为开发商,而物业公司若未尽到提醒责任也存在过错。如过了质保期,管理人则为物业公司。”刘明建议,家属可以保留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要求小区开发商、事发单元所有业主、红星物业公司承担相应过错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