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行动

25.12.2014  02:07

为确保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法》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职能,2014年12月8日至17日,在市农业局纪委书记刘庆凡同志带队,局蔬菜办、市场信息科等相关科室部分技术骨干人员配合,各县市区农业局领导和执法大队大力支持下,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对全市重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销售企业展开专项执法检查。此次行动采取逐个逐项检查的方法,重点抽查了城区15家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健全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象基本信息台帐。

此次活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生产企业的生产环境、生产档案、投入品仓库、制度落实、农产品安全检测和有无购进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及限制性使用农药等情况;销售企业所销售的农产品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包装、标识以及包装农产品的材料和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以及  “三品一标”认证标志是否合法有效、使用是否规范等。检查中,工作人员认真查看了生产现场、投入品储藏仓库、生产单位的档案资料,听取了生产单位负责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措施和相关责任制度的意见。

从检查的情况看,生产档案比较健全,自律检测较好的单位有2家,不完全不规范的有11家,完全没有的有2家,对“三品一标”的使用不规范的有2家;未发现有生产和销售购进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及限制性使用农药的情况;农产品包装、标识以及包装农产品的材料和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均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

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工作人员在现场都提出了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并事后向8家生产和销售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以书面的形式予以告知,后续工作人员将继续跟进整改进度,确保各单位整改有力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