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召开《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听证稿)》听证会

06.08.2018  12:25

8月3日,省农委在长沙召开《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听证稿)》听证会,零距离、多方位倾听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本次听证会通过网络公开征集、专门邀请等形式产生代表共41名,代表涵盖省市县农业行政监管部门、农业执法机构、农资生产企业、农资经销商、农民合作社相关从业人员以及种养殖大户、法律专家等各界人士。听证会由该听证稿起草单位省农委法规处处长孙建国主持,省政府法制办文件备案审查处张宇副处长到会指导。

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主要规定各级农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在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合理适用处罚种类、处罚幅度的权限。该适用规定对保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公平、公正地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会上,代表们针对《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听证稿)》的各项规定及具体条款踊跃发言,陈述观点,提出了许多符合农业执法工作实际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最后,孙建国处长表示,各位代表就该听证稿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建议,起草单位将认真研究这些意见和建议,尽量予以采纳,将《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进一步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