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蓝山县拆除违法占地建筑58宗 面积13700平方米

14.01.2016  21:10

蓝山县局2105年拆除违法占地建筑58宗,占地面积13700平方米,有效遏制了违法占地行为。

2015年,蓝山县出台了《蓝山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蓝山县镇乡规划管理办法(试行)》、《蓝山县2015年土地和矿产资源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统筹城乡发展,改善人居环境。同时,该县在2014年的基础上,再次启动了打击农村村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专项行动,通过巡查,发现违法占地行为65起,制止违法占地行为7起,下发《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58份,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占地建筑58宗,面积13700余平米。其中,蓝山县国土资源局为执法主体,制止违法占地行为3起,联合乡镇政府和有关执法部门,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占地建筑32宗,面积2560平方米。(蓝山县局  陈志佳  李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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