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市监局约谈12家燃气经营单位

13.10.2016  19:16
      10月12日,蓝山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组织全县12家石油液化气、乙炔、氧气经营户到该局五楼会议室进行了集中约谈,该局安全委员会成员、特种设备股全体同志和5个市监所负责人参加了约谈会。
      会上,与会人员学习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近日发生的两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通报》、《蓝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宜章县“9.20”非法烟火药较大爆炸事故和醴陵市“9.2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法》及《气瓶安全监察规定》,通报了近期对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检查情况,部署下阶段安全监管工作即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
      该局主要负责人李陶虎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提出要求,安全生产事关监管部门和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责任重大,为确保及时消除隐患、提升安全意识,约谈活动将常规化、常态化,并将到企业直接约谈,同时,该局将加大处罚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