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工伤保险征缴创新高
截止10月底,蓝山县工伤保险喜创佳绩,已征缴工伤保险基金844.2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87.6%,是2010年工伤全年征缴额的4.8倍。
今年以来,县工伤保险中心紧紧围绕“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八字方针,多措并举促征缴。
一“早”。 一是年初工资审核启动早。2014年12月底把年初工资审核工作布置到全县300多个参保单位中。二是对高风险企业早促进早纳入。2014年底工作人员就加强宣传促进,2015年元旦开始,烟花爆竹、采石场、加油站、外资企业就纷纷前来参保续保。三是充分利用节假日和活动期间进行工伤保险政策宣传。通过“春风行动”、百日宣传等系列活动,深入县城及各乡镇大力宣传工伤保险政策知识。发放各类工伤保险宣传手册20000多本,接待返乡务工人员和企业咨询4600余人次,加强企业和务工人员的工伤预防和工伤权益保护意识。企业的参保意识大大增强,今年已新增59家企业1006人参保。
二“联”。 加强部门联动,力促农民工参保。与县安监局、规划建设局、水利局、交通局、农业开发办等联合开展安全预防促参保工作,促进高危行业、建筑行业、水利、交通、农业施工项目参保,切实保障我县农民工的工伤权益。今年我县共有74家烟花爆竹、石场、加油站等高危行业,22家建筑行业,2项水利工程项目,3项交通工程项目,8项农业工程项目参保,为农民工工伤权益提供了有效保障。
三“强”。 强化服务,务实、及时、准确保障职工权益。今年来,我中心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实事求是,及时、准确保障职工权益。做到业务办理书面告知所需材料,手续齐全及时办结,发生工伤事故及时调查、及时赔付。一是严把工伤调查关。对申报的工伤事故进行及时调查、严格把关,今年以来共查获三起假冒工伤和一起假冒参保事故。二是及时、准确进行待遇赔付。我县某石场两名职工因工死亡,两名死者均系广西籍在该县务工人员。我中心工作人员远赴工亡职工所在乡、村走访调查,准确掌握两名工亡职工的家庭情况,积极为其家属争取有利的工亡待遇,确定符合条件的子女、父母为其供养亲属。县工伤保险中心实事求是、依法公正落实外来务工人员工伤保险待遇的行为获得了当地干部和群众的一致好评。今年以来,我县参保单位已认定工亡、视同工亡职工6人,拨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工亡待遇388.5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