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的通知

10.07.2015  18:03

委机关有关处室,委直有关单位:

 

2015年5月4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专门批示,要求相关部门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报省政府,并在今年年底前出台我省落实该意见的具体政策。为此,我委按照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要求,下一步工作将突出推动转型升级,把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举措。

针对《意见》在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和支持物流配送终端及智慧物流平台建设两方面明确提出的工作任务繁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等原因,请有关处室、单位认真研究、商讨,并安排专人负责,提出创新的工作思路、有效的工作措施与方法和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及对策。

为更好地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对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106号)明确的处室(单位)职责,现将有关工作任务进行分解。

1、加强互联网与农业农村融合发展,引入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等现代管理理念和方式,研究制定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出台支持政策措施。(农业产业化指导处、农产品加工处、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2、加强鲜活农产品标准体系、动植物检疫体系、安全追溯体系、质量保障与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冷链基础设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农产品加工处、省畜牧水产局)

3、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推动信息进村入户,利用“万村千乡”市场网络改善农村地区电子商务服务环境。(市场与经济信息处、省农业信息中心)

4、建设地理标志产品技术标准体系和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支持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宣传和销售地理标志产品,鼓励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一村一品”,促进品牌农产品走出去。鼓励农业生产资料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省绿色食品办公室、市场与经济信息处、省农业信息中心)

5、支持物流(快递)配送站、智能快件箱等物流设施建设,鼓励社区物业、村级信息服务站(点)、便利店等提供快件派送服务。支持快递服务网络向农村地区延伸。(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请各处室、单位于7月10日前将抓好落实的工作思路、具体措施与方法和相关政策提供给委市场与经济信息处汇总后报省政府。

联系人: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贾涛,联系电话:0731- 84459983,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