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审计局健全“六个制度”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
11.04.2017 18:30
本文来源: 审计厅
一是健全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局党组中心组学法计划按年度制定,由法制审理科负责拟订,报局长审定后实施,局领导班子成员在认真参加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的同时,结合自身工作性质和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和利用空余时间加强自学法律知识,每年自学法律时间30个学时以上,学法重点涵盖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理论、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政策制度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及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和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法律知识、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中心组学法要求做好专门的记录,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年底对中心组学法情况进行进行检查和通报,并作为年终考核的内容之一。
二是健全落实日常学法制度。结合审计工作实际,配套出台了全局年度学法计划,逐月明确具体学习内容、讲授人员、学习时间及学习方式,实现全局人员学法全覆盖、经常化、无盲区,做到学习任务、学习时间、学习效果“三落实”。定期组织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法治研讨,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法律颁布和实施纪念日等开展学法活动,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全面落实网上学法考法工作,实行审计执法人员年度学法学分和学法考试制度,全力配合以“法治湘潭网”为核心的普法网络集群建设,利用湘潭审计网、湖湘审苑等资源,搭建和完善普法学法平台。注重微博、微信、微视、移动客户端等新技术在学法中的运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以案释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不断拓宽学法渠道,推进学法形式创新,确保学法用法组织有力、推进有序、学习有效。
三是健全落实法治培训制度.局党组根据本局及上级审计机关规定的培训学习要求,由本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订落实年度学法培训计划,把法治教育纳入审计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在职培训中,设置法治教育培训课程,将《宪法》、《审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列入培训必修课。加强法治课程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法治培训的系统性和实效性,每年度分期分批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日常学习由各科室自行组织,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颁布后,统一组织学习,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等举办法治讲座,经常性组织审计执法人员到法治(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用生动鲜活的案例教育审计执法人员必须认真学法、自觉尊法、带头守法、严格执法。
四是健全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咨询制度。局机关设立重大事项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委员会,委员会专家从市内各行业部门择优选取,咨询委员会为单位全局性的重大工作部署、中长期审计发展规划、审计项目立项、重要制度的起草、重大资金使用安排等重大决策事项,在提交班子会或局务会讨论决定前,组织专家咨询论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五是健全落实“一把手”依法决策制度.局长代表单位对重大事项在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前提下,按照科学、合法、效率、公平原则行使决策权,遵循“提出预案、咨询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决策,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限、内容和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和经审查不合法的,不提交讨论.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论证,提高决策质量,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于违法决策以及滥用职权、怠于履职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深入开展“依法决策示范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创建活动在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中的示范引领和激励促进作用。
六是落实审计干部学法用法考评制度。自行组织或配合法治部门开展对审计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的考试考核工作,把学法内容、时间、形式和成绩进行登记,建立档案,加强管理。每年组织审计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1~2次,经考试合格、领取《行政执法证》,执证执法,考试成绩作为审计执法人员年终岗位责任考核的依据。局领导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要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遵守法律情况等进行述法,并接受群众测评和组织考评。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供稿人:周继超 审稿领导:康海湘)
本文来源: 审计厅
11.04.2017 18:30
周伟率队到部分省直单位、省属高校、市县审计机关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专项调研
一线走访摸实情 问计基层思对策
--审计厅
常德审计: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瘦身健体”规范运行
下发15张审计调查表,全面摸清国有企业家底;报送的23篇审计要情和专报全部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促进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台制度18项,促进企业完善政策制度33项;揭示大量违纪违法问题,挽回经济损失2.审计厅
宁远县:三向发力抓整改 联农带农促增收
永州市宁远县以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