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供销合作社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综述

12.01.2016  15:53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

  2015年,对于360多万供销人来说,是充满希望的一年。这一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为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指明了前进的方向,鼓舞与振奋成为供销合作社人共同的心声,努力与实干成为供销合作社人共同的选择。

  一年来,在全国供销合作社总社务实作风的带动下,各地供销合作社以《决定》精神为遵循,各方发力,重点突破,以点带面,一个个改革实施方案相继出台,一项项改革任务陆续落实,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有序推进。从巩固和拓展为农服务领域,到增强和提升为农服务综合实力,供销合作社内生动力在激发,发展活力在增强,服务能力在完善,并探索出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改革亮点纷呈,系统生机勃发。

   牢记宗旨 服务为先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始终把服务‘三农’作为供销合作社的立身之本、生存之基,把为农服务成效作为衡量工作的首要标准,做到为农、务农、姓农。”《决定》的这一要求成为供销合作社系统一切改革的初衷与目的,也成为衡量改革成效的标尺。“麦收秋种不用进地头,收入还不低。”刘恒栓,这位普通的山东农民对供销合作社的改革成效作出了质朴的回答。

  2015年10月30日,当阳光照耀在齐鲁大地宁阳县这片希望的田野上时,八仙桥街道郭家临邑村的种粮大户刘恒栓望着200亩刚刚播下种子的小麦地,满意地笑了:“明年又会有个好收成!”作为村里曾经有名的种地好手,刘恒栓与其他村民一样,把地托管给了供销合作社,包括小麦从土地耕耙、种植、管理到收割的整个环节,他都不用亲自下地了,小麦平均亩产还增加了100多斤。刘恒栓说的“土地托管”,是当前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一张“名片”。这一起步于两年前的为农服务新尝试,如今已成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贯彻落实《决定》精神的重要抓手。

  “围绕破解‘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等问题,供销合作社要采取大田托管、代耕代种、股份合作、以销定产等多种方式,为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资供应、配方施肥、农机作业、统防统治、收储加工等系列化服务,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在《决定》提出的要求指引下,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实现了从“摸着石头过河”的初级探索到形成适应不同农业生产特点的服务模式。从山东省供销合作社探索起步到在全系统范围内迅速蔓延。如今,土地托管已在内蒙古、安徽、河南、湖北、四川等10多个省推广开来,托管面积超过2500万亩。

  在河北,农业社会化服务让太行山浅山区的荒山变为绿地。葫芦峪,这个曾经“种一葫芦打一瓢”的荒山秃岭如今已被河北省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高标准综合整治的现代化农业产业园。荒山绿了,“绿色葫芦峪”变成与“红色西柏坡”齐名并论的一道靓丽风景;农民富了,平山县5个乡镇、27个村、1.4万人从中受益,农民年增收1800万元,15个贫困村全部脱贫。供销合作社用一系列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新举措,践行“为农、务农、姓农”的时代使命。

   勇立风口 破浪前行

  时来易失,赴机在速。

  “互联网+”的春风拂面而来,“老牌”供销合作社站在改革的风口浪尖,面对农村这片拥有广阔市场和庞大消费群体的“蓝海”,供销合作社如何借着“互联网+”的春风扬帆起航,破浪前行?如何适应市场新形势、对接互联网新模式?

  只有握紧机遇,才能让情怀落地。《决定》关于“顺应商业模式和消费方式深刻变革的新趋势,加快发展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要求鞭策着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在电子商务发展上蹄疾步稳。

  截至2015年底,1536家电子商务企业,3959.7亿元的电子商务和在线商品交易总额,迅速增长的数据彰显着供销合作社系统在电商发展方面的成效。

  一年来,各地供销合作社以电子商务为突破口,加快了打造“网上供销社”的步伐,实现了线上线下互动发展。2015年11月5日,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电商平台“供销e家”正式上线运营,平台以农村和农产品电子商务为重点,整合系统优势资源,努力打造农村电子商务的“国家队”。目前32个省市的930多家电商企业已成功入驻,上线商品1.9万多种,其中农产品达1.7万种。新疆供销合作社打造农产品电子商务科技园,所属果业集团利用电子商务推进特色农产品加工、包装、市场营销,使当地特色林果走出新疆、走向全国。

  传统的流通网络与电子商务实现了互动,流通环节减少,销售成本降低……农村电商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搭建起了敞亮的平台,也让供销合作社在这场线上线下的较量中占有了一席之地。一年来,电子商务在各地如火如荼地展开,已成为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新的广阔平台。

   固本荣枝 富农强社

  本固而枝荣,根深而叶茂。

  “基层社是供销合作社在县以下直接面向农民的综合性经营服务组织,是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主要载体。要按照强化合作、农民参与、为农服务的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基层社改造,逐步办成规范的、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合作社,实现农民得实惠、基层社得发展的双赢。”《决定》对基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求基层社进一步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

  基层社是供销合作社发展的“根”。有基层社的“根基茁壮”,才能换来供销合作事业的“枝繁叶茂”。关于基层社的重要性,供销合作社人有着一致的认识,也在寻求着基层社发展壮大的路径。一年来,围绕强化合作经济属性和搞好综合服务这两个核心要求,各地供销合作社因症医病,从薄弱处求发展,从空白处求创新,因地制宜推进基层社改造。

  以重庆市供销合作社为例,通过产权联结、项目合作等方式,在保持供销合作社控股51%的基础上,吸引农民和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加入,共同推进基层社建设,2015年共恢复重建基层社269个。云南省供销合作社积极领办公共管理合作社,为农民提供生产生活、文化娱乐、婚丧嫁娶等公益服务,协助村民小组履行村寨保洁护绿、乡村道路和水电气网设施维护等公共管理职能,提升了农村社会治理水平。河北省遵化市供销合作社将基层社改造与组织农民入社紧密结合,通过参与组织大学生村官创业、发挥村干部先锋带头作用、对接涉农龙头企业、打造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等形式重建基层社。

  目前,一个以县级社为核心,以基层社为基础,专业合作社、社区综合服务社、协会以及其他各类为农服务的组织互为补充、全面协调发展的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体系正在逐步形成。为供销合作社向着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的目标迈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提供了无限的动力。

   聚心汇业 联合生金

  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

  没有上下贯通的系统合作,供销合作社事业难以聚沙成塔,没有行之有效的企业联合,供销合作社事业难以聚水成涓。“加强联合社层级间的联合合作,强化联合社为成员社服务、为基层社服务的工作导向。”《决定》为各级供销合作社的自身建设指明了方向,对于规范供销合作社治理结构、增强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建立起更加灵活高效、更加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体制机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一年来,各地供销合作社按照《决定》要求,在完善联合社组织机构、优化职能配置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浙江省供销合作社牵头成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着力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目前已经完成7个试点县的“三位一体”农合联组建工作,共吸收会员7500多个,扩大了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基础。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探索成立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引进企业职业经理人、高级会计师等22人,破解联合社机关化、行政化的问题,提高了社有资产管理的市场化、专业化水平。

  创新是发展的不竭动力,于前进中的供销合作社尤其如此。在《决定》指引下,一些省级供销合作社创新方式方法,瞄准重点,依托龙头企业带动,采取市场化手段,着力打造全省一体化运营的经营服务网络,在推进上下贯通方面作了有益探索。广东省供销合作社社属企业,通过对接重组、相互参股、联合投资、网络共建等方式,与全省20个试点县供销合作社实现产权和业务对接,建立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辽宁、四川、湖北等省级供销合作社与试点市、县级社通过项目建设、业务联合等方式,推进系统内的资产和网络整合,既优化了省级社龙头企业的市场布局,又解决了市、县级社资金缺口,形成了合力和规模优势。

  (宗 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