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争朝夕谋改革 环环相扣抓落——实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综述
志士惜日短,创业愁夜长。
对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而言,过去的2015年尤为短暂,来不及感受岁月匆匆,来不及回首流光瞬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文件),成为这一年的主旋律;加快推进综合改革,成为这一年的急任务。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不负难却的时代使命,成为供销合作社人共同的目标与动力。
作为全系统的指导单位,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更是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抓铁有痕的执着精神,着眼全局,全方位指导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回顾这一年,总社从党组、理事会班子成员,到普通干部员工;从机关各职能部局,到企事业单位,主要精力都集中到抓文件精神的落实,主要工作都围绕着推进综合改革谋篇布局,紧锣密鼓,环环相扣,为全系统抢抓机遇、深化改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做出了行动的表率。
统一思想 凝聚共识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没有对《决定》重要性的深刻认识,就难以有行动的迅速性;没有对《决定》提出的关键任务的深刻领会,就没有对改革方向的准确把握。在《决定》出台之初,深化全系统对《决定》精神的认识,成为摆在总社党组、理事会面前的第一要务。
2015年3月23日,中央印发了《决定》。4月2日,国务院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汪洋副总理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对贯彻落实文件作出了全面部署。总社党组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了会议精神,并对贯彻落实《决定》精神进行了深入研究和部署,明确强调,《决定》的出台标志着供销合作社发展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迎来了新的重大机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系统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稳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切实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决定》绘就了新时期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蓝图,更加需要我们坚定信念,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将蓝图转化成现实。我们要倍加珍惜机遇,倍加努力,倍加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更好地履行新使命,完成新任务。”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王侠在会上的要求,让每一个供销合作社人的心中激荡着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不负众望的责任感。
思想的统一不是一日之功。为了给改革争取最大的公约数,争取最健康的舆论环境,在供销合作总社的协调推动下,2015年4月3日,国务院新闻办召开了介绍和解读《决定》的新闻发布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相关负责人就有关情况现场答记者问。这是总社自恢复成立以来的第一次,受众广泛、影响深远,有力提升了供销合作社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4月10日,总社召开贯彻落实《决定》和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专题工作会,对全系统学习贯彻《决定》工作进一步作出全面安排部署。随着改革的逐步推进,10月份,总社又组织了省级社主任专题培训班,学员围绕服务规模化与农业现代化、“三农”工作与供销合作社改革、国有企业改革、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发展等专题进行了深入学习与讨论。“进一步加深对文件重大意义、核心内容的理解和把握,及时总结、深入研讨、广泛交流综合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内涵,推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王侠当日的讲话中重申了持续学习《决定》的必要性。
密集连贯的思想洗礼、持续不断的认识提升,在对问题的研判中、与实践的磨合中、向全社会的解读中,供销合作社系统关于改革重要性的认识更趋一致,关于改革方向性的把握逐步清晰,为综合改革争取到众志成城的基础,争取全系统乃至全社会的思想支持。
分解任务 指导推进
口言之,身必行之。
一份涉及总社各部局及直属单位的分工的方案,早在文件下发的第一个月内便为各单位2015年的主要工作作出规划。“加强供销合作社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加快发展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加快建设农村综合服务社和城乡社区服务中心(站)……”在这份方案中,《决定》提出的改革要求被分解为44项工作任务和12项重点工作,逐一布置到具体部门,改革方方面面任务明确、责任清晰。
紧锣密鼓的调研、不厌其烦的沟通、科学有力的指导,发现问题、寻求方案……各部门围绕自己的任务开始紧张忙碌的一天又一天。在改革中寻找希冀,起而行之成为大家一致的选择。
为了确保任务能按时优质完成,一年来,供销合作总社先后召开10次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落实情况汇报、逐项研究改革出现的问题,专题研究省级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方案等重大改革事项,用抓工程、抓项目的方法推动落实。“对重点改革任务,要建立工作台账,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完成时限,确保改革工作有布置、有督促、有检查。总社要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制度,定期通报交流各地改革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王侠这样要求。这成为全国供销合作社党组、理事会身体力行抓落实的方法之一。
任务的完成,不能停留在文件、会议中,对实践的推动才是任务完成好坏的唯一标准。“要把握好改革节奏,采取务实管用的举措,一项一项、一步一个脚印扎实推进,久久为功,善作善成。对一些重大问题的改革,必须先搞试点、探索路子、积累经验,再向面上逐步推开。”边改革边总结,把各地探索出来的具有普遍价值的经验向全国更多的地方推广成为总社党组、理事会抓任务落实的重要举措。
一年来,围绕推广山东省供销合作社以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切入点,通过创新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加快推进以规模化服务为重点的为农服务体系建设;新仓供销合作社从实际出发,与农民订立购销合同,并结为利益共同体;浙江省供销合作社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激发企业活力等经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先后与山东省委、省政府联合在高密市召开“全国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与浙江省委、省政府联合在平湖市召开“纪念毛泽东同志‘新仓经验’批示60周年座谈会”,在杭州召开全国供销合作社企业工作会。把全国各地、各层级供销合作社带到现场去、带到基层去,通过参观、交流、总结部署等多种方式,把这些鲜活又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在更多的地方铺开。
深入基层 督导落实
不言之言,闻于雷鼓。只有行动,才能创造价值。“再好的文件,没有行动、没有落实,也会变成一纸空文。”总社党组对文件落实的要求简短急迫又振聋发聩。没有对固步自封的彻底挣脱,与因循守旧的断然决裂,没有对时代需求的审时度势,综合改革就难有进展、供销合作社难以迎来明媚的未来。以踏石留印的韧劲抓落实,成为总社党组、理事会的责任与选择。
“综合改革能不能取得实效,关键在落实。当前,全系统必须沉下心来,扑下身子,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扎扎实实地把《决定》提出的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总社党组、理事会以这样的要求为指导,一年之内2次在全国展开了针对落实《决定》全覆盖式的宣讲与督导。
与地方党委政府交流座谈,进一步提高地方党委、政府对《决定》重要性的认识,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支持,督促各地供销合作社加快改革的进程和步伐,成为调研的重要目标。自2015年4月中旬起,总社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分别带领机关相关部局组成10个调研组,分赴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情况进行了全方位、综合性调研。“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突出问题”,本着这样的原则,调研组在各地采取学习会、座谈会、研讨会、辅导班等方式对《决定》精神进行了详细宣讲和解读,深入市、县、乡、村实地了解了各地改革中出现的经验和问题。
“要对出台半年以上的重大改革举措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检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具体明确,总社的贯彻落实坚决有力。时隔半年,各地的工作成效究竟如何?还要采取些哪些举措推进?总社会商中央农办后决定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并联合向各省(区、市)下发通知。2015年11月,由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班子成员带队分9个组,到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督导检查。期间,检查组与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同志交换意见,深入到除西藏以外的30个省(区、市)、51个市、72个县的企业、基层社和经营网点实地考察,召开41次不同类型的座谈会,听取落实情况汇报,督促改革进程、了解综合改革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为改革持续推进拨雾、把脉。
在总社的大力推动下,截至目前已有11个省(区、市 )党委、政府下发了贯彻落实《决定》的实施意见,有28个省份出台了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不少地方供销合作社改革被列入当地党委、政府“三农”工作的大局,各地供销合作社动力十足、信心满满,正在稳步扎实地推进改革迈向深水区,推动供销合作社强筋骨、展新颜。
以时不我待的精神,用一以贯之的态度,在《决定》出台的开局之年,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交出了令人振奋的成绩。
事无早晚,但恐始勤终随。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将始终牢记这份责任,以滴水穿石的韧劲、绳锯木断的狠劲,切实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将《决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促进供销合作社在“三农”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责任编辑:谭思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