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还是"坑人" 营销中心染指社区指路牌涉嫌违规

01.12.2015  09:48

   星辰在线12月1日讯(长沙晚报记者 小刘军) “没有更坑,只有最坑!”家住开福区陡岭路的市民王先生如此形容陡岭路上的一块指路牌。长沙公安交警部门表示,该指路牌的设置涉嫌违规。市民若发现此类违规行为,可编辑#交通设施我找茬#,通过长沙交警官方微博(http://weibo.com/csjjzd)或[email protected]向交警部门反映。

  路人遭遇“坑爹”指路牌

  昨日,家住陡岭路附近的居民朱敏霞向记者反映,她在抱小孩经过陡岭路的东侧人行道时,险些撞上“坑爹”的指路牌。“这里的人行道上都是种的行道树,很好走,没想到突然出现一个横在路中间的指路牌。”她说,之前这里设置的是一块立柱式样的指路牌,没想到最近竟换成了“拦路虎”。

  记者了解到,在这块“拦路虎”指路牌“诞生”的不久前,原地还是一块立柱式样的指路牌,为开福区伍家岭街道陡岭社区所设置。蓝底白字的牌面上印有“伍家岭街道陡岭社区欢迎您”字样,立柱向东倾斜,整体高度约3.5米,但是其下缘高度仅 1.5米左右,底部的两个金属棱角,极有可能刮擦到经过的路人。“有次,一个女孩子走路的时候接电话,没注意到这个牌子,牌子下面的角把她的头皮都划破了。”附近居民李女士说,特别是夜间光线不佳的情况下,不仅给过往市民造成不便,还存在伤人安全隐患。

  记者在现场看到,如今这块立柱式样的指路牌除了已摇身变成宽约半米、外形类似于灯箱式的落地指路牌,横在人行道正中间外,上面印的字也由“伍家岭街道陡岭社区欢迎您”变成了“伍家岭街道陡岭社区 瑞××庭营销中心欢迎您”。

  指路牌设置涉嫌违规

  “这样设置指路牌确实不像话,本来是便民的东西,反而带来不便。”附近居民李先生认为,社区的便民指路牌和房地产公司营销中心的指路牌“合署办公”的做法,“极不严肃,也不妥当”。

  对此,长沙公安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认为,该指路牌的设置涉嫌违规。“只有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公园或者机场、车站、码头等部门和单位可以依程序设置。”该负责人还表示,“街道、社区一级,是不能在道路边设置的,何况上面还有房地产公司的名字。”据其介绍,交通指示牌指向的道路,都是要经过交通部门论证审核的。目前最常见的两种违规手段,一是擅自占用标志牌,二是增设交通指示牌,其中又以楼盘做广告最多。根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交警部门表示,对于违法、违规设置的指路牌和广告性质的“指路牌”,今年来,交警部门已经查处并拆除多处。事前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责令其恢复原状,对于拒不执行者,将予以强制拆除并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