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塘:成功调解一起聋哑人离婚案

01.04.2015  14:05
  湖南法院网讯  3月30日下午,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双方均为聋哑人的离婚纠纷案件,获得当事人一致好评。

  原告孙某与被告曾某均为聋哑人,双方于2005年登记结婚,并于同年生育一子。其中曾某系再婚,此前已与前妻育有一女并归其抚养。双方因身体缺陷未能就业,婚后又常因家庭开支等问题发生争持,原告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双方均系聋哑人的离婚纠纷案在该院受理的案件中十分少见,如何了解双方对离婚案件的具体意见,以便保障其充分行使诉讼权利成了摆在法官面前的一道难题。

  承办法官在与原被告双方及其父母的沟通中了解到,原、被告都识字,原告的父亲和被告的哥哥均能翻译哑语,并表示要担任各自亲人的翻译,因此承办法官决定召集原告的父亲、被告的哥哥和当事人一起来法院参与庭前准备工作,通过手语翻译,承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双方均同意离婚且对小孩抚养无异议,仅就抚养费起争持,共同请求法院主持调解。为省去当事人往返奔波之苦,承办法官决定当场组织庭前调解,在双方翻译的配合下,耐心细致地采用手语翻译、书面表述相结合的方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从法律规定和情理上进行阐述并引导双方消除隔阂,经过三个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逐渐缓和并对法官产生了信任,最终就抚养费达成一致意见。在当场制作调解协议后,法官提醒原、被告认真阅看协议内容,并就疑惑进行解答,确认系双方真实意思后才交原、被告签收,至此这起特殊的离婚案件顺利结案。

  近年来,该院民一庭不断丰富调解途径、强化了调解力度,将送达调解、庭前调解、当庭调解、裁判前调解作为审理此类案件的重要途径。审判员不断总结以往审判经验、丰富自身专业知识,以真诚、耐心、细致、专业的审判素养成功化解了一件又一件民事案件。 来源: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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