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布婴幼儿配方乳粉抽检结果
关于12批次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合格的通告
(2015年 第89号)
2015年7~9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开展了国家专项监督抽检,覆盖国内93家在产企业的产品及部分进口产品。抽检国产样品513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2批次,其中9批次为羊奶粉。12批次不合格样品中,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4批次;不符合企业标准或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但不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8批次。抽检进口样品12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现通告如下: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4批次,涉及3家企业,分别为:陕西红旗乳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贝格塔尼金装婴儿配方羊乳粉(1段)、贝格塔尼金装较大婴儿配方羊乳粉(2段)2个批次,分别检出菌落总数、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陕西红星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养悦婴儿配方羊奶粉(1段)1个批次,检出蛋白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河南金元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优伯来金装幼儿配方奶粉(3段)1个批次,检出维生素C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不符合企业标准或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样品8批次,涉及4家企业,分别为:陕西省的杨凌圣妃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白金幼儿配方羊奶粉(3段)4个批次,分别检出左旋肉碱不符合企业标准;陕西金牛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贝美多银装婴儿配方羊奶粉(1段)、银装婴儿配方羊奶粉(1段)2个批次,分别检出钠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河北省的旗帜婴儿乳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旗帜较大婴儿配方奶粉(2段)1个批次,检出铜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黑龙江农垦英博华威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盾幼儿配方奶粉(3段)1个批次,检出二十二碳六烯酸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
三、对上述检出不合格样品的生产企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均在第一时间分别通知陕西、河北、黑龙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企业及时采取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相关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整改情况请有关省局于12月1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