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药品医疗器械境外检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29.12.2017 18:20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境外检查工作,保证进口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起草了《药品医疗器械境外检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8年1月24日前将有关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监管司)。
联系人:李一捷、叶成红
电 话:010-88331429、8833147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药品医疗器械境外检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2.反馈意见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12月25日
附件1.药品医疗器械境外检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反馈意见表.doc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9.12.2017 18:20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强和促进食品药品科技创新工作的指导意见(食药监科〔2018〕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技厅(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科技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促进食品药品科技创新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标准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食药监科〔201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