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苏仙区联合处理重复领取养老待遇确保社保基金安全

31.12.2015  18:31

  郴州苏仙区人社局    李波 

      “喂,您好,发现一起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事件,需要你们苏仙区的配合”。近日,苏仙区人社局在接到来自广东省韶关市社会保险服务管理局乐昌分局的电话后,联合处理了一起重复领取养老保险事件。经查实,李云英于2011年7月在乐昌市领取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后又于2011年12月在苏仙区领取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属于重复领取养老待遇人员。经协商,暂停发放李云英的养老保险待遇,待其本人到乐昌分局办理清退重复领取养老待遇手续,并由乐昌分局出具相关证明后,再由苏仙区企业社保站续发其养老保险待遇。 

  今年以来,苏仙区人社局注重基金安全工作,严格执行《苏仙区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进行现场及非现场监督22次。同时严格外伤审核,组织有关人员进村入户,进行意外伤害实地调查1152人次,查处不符合报账条件175人次,节约基金166.5万元,确保了全区基金规范运行率100%,基金安全完整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