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法院:奏响改进司法作风“三部曲”

05.02.2015  19:16
  • 判决前,法官在敬老院给当事人做调解工作
  • 巡回法庭庭审现场
  • 芷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舒东龙给帮扶对象送慰问金
  • 舒东龙(左三)应邀出席由中国法学会在人民大会堂举办的中国诚信法治保障论坛
  •       湖南法院网讯    在2015年1月13日闭幕的芷江侗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舒东龙所作的法院工作报告获全票通过,这是芷江法院自2008年以来,法院工作报告连续七年在县人民代表大会上获全票通过;2014年12月,芷江法院被评为“全市优秀人民法院”;2008年以来,芷江法院连续七年被县委、市中级法院评为反腐倡廉建设先进单位。这些荣誉对芷江法院“践行群众路线、改进司法作风”实践成果作出了全面而生动的诠释。
          从“心” 入手
          改进司法作风,芷江法院首先从全院干警的“心”入手,强化司法为民、服务群众的理念。院党组坚持以整风精神和务实作风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确定的25项整改任务、提出的22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以及确立的17项制度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院党组通过带头改进工作作风,教育引领全体干警增强了群众观念,切实将群众观点植根于干警心中,用心听民声,倾力解民忧;强化了依法办案、规范司法的意识,把严谨细致、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之中;强化了严格自律、廉洁司法的职业操守,干警们牢固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时时处处廉洁自律,切实在心中架起“高压线”、筑牢“防火墙”,正确行使审判权、执行权,有效解决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与“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六难三案”问题,实现了无一年以上未结案件的“清理积案”目标,增强了群众依法维权的信心。
          从“实”出发
          改进司法作风,芷江法院注重从“实”出发,要求全院干警牢固树立“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意识,深刻认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不铺张不浪费,时时简朴,处处节约。严厉整治舌尖上、车轮上的浪费,如公务接待实行主管院领导、院长审核、审批制度,统一归口由办公室管理、统筹、协调、安排。公务接待严格“三禁止”:禁止县域内单位之间接待,禁止本单位内相互宴请,禁止接待用烟、用高档酒、菜。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和时间,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召开,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做到一般性会议不拉会标,会议安排要紧凑,讲短话、讲实话,会议不放鲜花、不放果盘。大力提倡节能降耗,提倡利用网络资源,通过电子媒介传递文件,在电子文档上修改文稿,双面使用纸张或重复使用;办公室人走关灯、关电脑、关空调;节约用水,定期维护更换老化供水管线、龙头,防止跑冒滴漏;办公用品科学管理,编制采购计划,领用审批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推行节假日公车封存制度,完善公车维护和修理审批制度,严格执行派车审批程序,杜绝公车私用。
          从“行”落实
          改进司法作风,芷江法院坚持从“行”落实,要求全院干警具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提升法官的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
          严格公正司法,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2014年,芷江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484件,审、执结1301件,同比分别增长24.71%、31.28%。案件数量明显上升,案件质量也不打折扣。2014年,芷江法院司法绩效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其中案件发回重审、改判率仅1.52%,比上级法院设定的目标值3%低出1.48个百分点。
          做实司法为民,不断完善工作举措,联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芷江法院认真落实司法为民各项要求,推行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电话立案和网上立案,避免当事人奔波受累;坚持假日法庭、午间法庭和巡回开庭,为行动不便的老人和病残人提供上门服务,方便群众诉讼;实施轻刑快办、小额速裁等快速审理机制,节约当事人诉讼时间;坚持不懈地抓好涉民生案件和执行积案的执行,2014年,执结了一批涉民生案件,向32名申请执行人现场兑付执行标的款71万元,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缓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做好判后答疑、判后回访工作,延伸了法院与群众互信的“连心桥”;主动“走出去”,深入乡镇、街道,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法院工作,让群众得到实惠;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在2014年,共减、免、缓交诉讼费11万元,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对23件执行案件的申请人实施了司法救助,共发放执行救助金16.4万元,给困难群众送去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司法能力,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供队伍保障。芷江法院党组率先垂范,带头学习政治理论与审判业务知识,2014年8月,党组书记、院长舒东龙分别被县、市推荐参评全市、全省“党员学习明星”,全院干警中,研究生达2人,本科学历达57人,32人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经常组织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学习审判业务知识,开展庭审观摩和裁判文书竞赛活动,不断提高法官驾驭庭审、制作裁判文书和适用法律的能力;积极参加业务培训,2014年共派出61人次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环境审判、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调研信息及其他业务培训班,开阔了视域,加深了理解,提高了正确裁判案件的能力;健全激励机制,鼓励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参加司法调研及学术研讨活动,活跃学习研究气氛,促进审判业务能力提升,2014年,有5篇论文在国家级和省级区域性司法论坛获奖,其中1篇调研论文在第二届全国行政审判优秀业务成果评比中获一等奖,另有8篇论文被市级以上审判专业杂志采用。2014年,芷江法院还中标承担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调研课题,这是该院自2008年以来第4次承担省高院下达的调研课题。另外,自2009年以来,芷江法院20余篇调研论文在省级以上司法论坛获奖,连续4年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征文活动中获奖,在《中国党政干部论坛》、《法律适用》杂志、《湖南审判研究》、《重庆审判》等刊物发表专业论文20余篇,7篇学术论文编入人民法院出版社、法律出版社等编写的论文集。作为获奖论文代表,舒东龙先后16次应邀出席由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学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等举办的学术研讨会和法学论坛,4次作论文交流发言。

    来源: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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