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淞:立案登记制改革一周年的变化
湖南法院网讯 (喻苗 周济) 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一年来,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全年同期收案数由2014年的1713上长升到3802,同比上升122%。刑事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的收案数相对持平,主要体现在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收案数的上升,其中民事案件由2157件上升到3325件,同比上升54%;行政案件由55件上升到93件,同比上升69%;执行案件最为突出,由547件上升到1173件,同比上升114%。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诉权。
诉权更有保障。 立案登记制实施以后,芦淞区法院纠正了不符合立案登记制要求的工作制度和方法,坚决清除涉担保公司等暂缓立案的土政策,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形式要件的以当场立案为原则,杜绝久拖不立的现象,解决了立案难、立案慢等问题。
诉讼服务更完善。 为了充分保障立案登记制的实施,芦淞法院推出了一系列便民惠民新举措。印发全新诉讼指南,行政诉讼须知供当事人阅读;实行网上QQ立案,当事人或者律师可以通过立案庭QQ填写自己的诉讼请求,提交证据材料,然后由网上立案管理员进行审查登记,避免因递交材料而来回奔波;开通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微信查询开庭公告和案件进度;增加诉讼费的缴纳方式,除了现金支付还可以刷卡、网银转账等多种方式支付,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诉讼。
案件审理更高效。 立案登记制实施后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尤为突出,为提高工作效率,更好更快的解决当事人纠纷,芦淞法院通过优化人员结构、跟进配套保障,挖掘内部潜力,将法官从司法辅助性事务中解放出来。该院先后成立了送达组、保全组,送达和保全统一办理,让法官将主要精力用于庭审和裁判,大大缩短了案件审理周期。
纠纷化解更到位。 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引导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选择适合的纠纷解决方案。芦淞区法院与部分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直线对接,对涉及消费者权益纠纷及道路交通赔偿纠纷等案件邀请相关人士进行调解,从最专业的角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来源: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