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检察: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称号

12.10.2018  00:31
  日前,在第十六届全国检察长论坛上,芙蓉区人民检察院再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评为2018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近年来,芙蓉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检察宣传工作, 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不断健全检察宣传工作机制,创新检察宣传工作方法,宣传检察工作新成效、检察改革新进展、检察队伍新形象。构建宣传大格局,形成了院领导总体抓,政工具体抓、各业务部门协同抓、全院上下共同参与的宣传工作格局。抓好重点检察工作宣传,坚持以案释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推介芙蓉检察特色,讲好芙蓉检察执法办案故事,挖掘检察官的先进典型事迹。深化主题宣传,先后组织了公益诉讼、蓝天保卫战、扫黑除恶、未检工作等各种主题宣传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切实提升公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可度。注重加强自有阵地建设与媒体资源的结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宣传的结合,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充分展示芙蓉检察良好形象,今年来,先后在《检察日报》、《湖南日报》等各类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发稿40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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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仙区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称号
     湘检网讯(通讯员 曹德莉)9月26人民检察院
检察宣传花香崀山
               ——来自“全国检察宣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