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检察:做好群众心坎上的事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密切检察机关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全面推进群众工作“连心”行动,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注重研究把握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的特点规律,结合检察职能、上级部暑、驻地社情等实际情况,通过做好群众心坎上的事,真心帮民困排民忧,在联系困难家庭、办理群众意见建议、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等工作中建立一对一的工作机制,提升了为民服务的实效,有力地提升了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美誉度,收到群众的感谢信100余件、锦旗10多面,院里的群众工作连年被区政府评为先进,先后有10多人次被评为先进个人。
帮扶困难家庭。按驻区政府统一安排,将全院干警与驻区联点社区、联点困难家庭一一对应结对子,定期走访联点群众、参加社区接访,每年重大节日、群众工作日、平时联访时间等走访慰问困难群众600余人次,在社区集中接访群众200余人次,为群众解决一些诸如法律咨询、送药、送衣物等迫切需要。全面履职化解纠纷,如主动延伸职能,调解处理驻区特困企业下岗职工强揽联点企业项目工程的群体性事件,通过协调分包工程化解了双方尖锐的矛盾,保障了驻地区政府重点建设项目顺利竣工,该案被评为“全市化解矛盾纠纷十大精品案例”。为全面提升帮扶群众工作水平,把定期开展群众工作纳入干警绩效考核,与科室和个人评先评优挂钩,强化工作推进力度。
落实群众意见。重视各个层面层级群众的意见建议,关注关心群众心声和诉求,诸如领导批示交办的案件,人大、政协交办的议案、提案及建议,代表、委员的来信、来电及转交、转寄的群众举报、控告和申诉材料,以及对检察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统一归口并明确专人负责,同时将其列入检察长督办事项,限期办理。推行“日督察、周调度、月讲评、季总结”督办模式,明确上述事项的督办时间、被督办部门、承办主体,督办依据、督办事项等要素,按照“日清、周报、月结、季核”要求,将督办事项的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提高严肃性和时效性。事项办理完毕后,写出答复稿书面答复对方;对因情况复杂不能按期办结的或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就及时作出说明,确保件件有回音。
服务来信来访。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接访值班管理规定》,坚持对涉法涉诉信访积案采取“领导承包”的方式,通过“四定四包”举措将涉法涉诉积案一包到底进行化解。“四定”即定包案领导、定案件具体承办人、定息诉罢访的具体方案措施、定办结期限;“四包”即包全面了解掌握案件情况、包对信访人进行释法说理教育、包案件办理和执行落实到位、包信访矛盾化解和息诉罢访,同时,开展微笑服务及“一站式”工作,对来访群众热情接待,认真受理并答复他们的意见诉求,通过服务来信来访群众切实把群众正当需求落到实处。
责编: 审核: 江世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