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购校服”不应仅是概念进步
漫画/毛洁如
据新华社报道,教育部网站13日发布了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今后学校要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选用学校要建立家长、学生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7月14日《星沙时报》)
允许中小学生自行选购校服,在法理与民意层面把校服的“话语权”交还给学生,着实是一大进步。
穿什么校服?学生理当有发言权。可现实情况是,许多学校往往越俎代庖,既不征求家长意见,也很少考虑学生意愿。
在多元价值体系下,如今的审美需要和个性需求已经非往日可比。校服问题的背后,不单单是满足学生青春美、时尚美的个性需求,更是考量着学校能否真正把以学生为本、科学民主管理落到实处。允许中小学生自行选购校服,这是对学生个体权利的敬畏与尊重,也使人看到了“以人为本”教育观的递进。
只是,笔者认为,当“自愿”落地时,家长和学生似乎又会陷入另一个纠结:没有自愿原则的时候,担心“被坑被宰”;可以“自行选购”的时候,又怕引来“另类”非议。揆诸现实,一方面,受从众心理和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思想作祟,有几个家长敢搞“特殊”?统一标准下的自行选购,能买到更加价廉物美的校服吗?另一方面,脱离“集体主义”,过于放大学生的“特殊”身份,反而会强化教师“差别对待”的潜意识,进而对可塑期的学生形成定式思维。由此而言,允许自行选购校服只是概念的进步,如果某些权力逻辑不能及时“隐身”,即便有了“自愿”的规定,也还是会存在“被自愿”的忧虑。
考量校服问题,不仅在于要给学生多少权利,更在于如何保障学生权利不受侵害。其实,在校服生产监管领域,相关标准并不缺乏,真正的问题在于:招标采购是否公开透明?有没有厂校利益勾结的腐败现象,甚至沦为校方或决策者的敛财工具?换言之,如果采购、监管等环节都能“心中有学生”、“心中有责”,并且保证买卖完全程序正义和信息公开,不是一味“打酱油”,“问题校服”还会堂而皇之地招摇过市吗?如此做到位了,家长买得放心、学生穿得安心,又何须煞费苦心另搞“自选动作”呢?
[编辑:邓芷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