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交通厅腐败案:20名官员落马 分赃不均互告状

24.11.2014  20:23

  触目惊心的“塌方式腐败”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系列腐败案剖析

  记者 郑亚邦 卿洪春 通讯员 刘学先

  2014年6月27日,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随着法官手中法槌的落下,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冯伟林浑身瘫软,面色惨白。

  16页的判决书,记录了冯伟林的138笔受贿事实。

  冯伟林是湖南省交通厅原党组成员、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长。2011年8月,因涉嫌受贿被立案调查,经司法机关查实,受贿4380.9万元。

  冯伟林是湖南省交通系统系列腐败案中的一员。经湖南省纪委调查,交通系统系列腐败案涉案人员27人,包括省交通厅的党组书记、副厅长陈明宪,以及副厅长邹和平、副厅长李晓希等4名厅级干部和16名处级干部。

  这样的“塌方式腐败”触目惊心!

  染指工程,人人分羹

  要想拿到工程,必须要有领导打招呼。这在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中已经成为“显规则”。省交通厅的大小干部,都想方设法插手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有时甚至会出现因为分赃不均,互相告状的闹剧

  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湖南省高速公路建成通车总里程达5084公里,在建总里程达1300公里,建成和在建里程数位居全国前列。

  辉煌的业绩令人赞叹。然而,在这背后,一群贪得无厌的“路蠹”却借高速公路建设的“东风”,肆无忌惮地贪腐,互相攀比又互相掩护地大发“公路财”!

  要想拿到工程,必须要有领导打招呼。这在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中早不是“潜规则”,几乎已成为“显规则”!陈明宪、冯伟林、邹和平和李晓希,以及一些手握权力的处长和项目经理们,都想方设法插手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把工程当成“唐僧肉”,利用一切机会从中分“一杯羹”。

  陈明宪通过中介人出面联系有中标意向的单位或个人,亲自出面向省内高速公路项目招投标负责人打招呼,帮助朱某、张某、胡某承揽土建业务12亿元。冯伟林为刘某、唐某承揽土建业务21亿元,并在多条高速公路工程的招投标中,为数十家公司及个人牟取巨额利益。邹和平利用职务之便,帮助某财产保险公司在9条高速公路工程上承揽保险业务,帮助工程建设商承揽高速公路相关电脑、ETC建设项目。李晓希在多条BOT高速公路的投资、建设、管理过程中接受请托,为请托人所在公司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妻、其子先后数十次收受他人财物。

  由于陈明宪、冯伟林、邹和平、李晓希等人纷纷插手高速公路建设,常常出现同一个工程项目几个人都打招呼的情况,甚至闹出因分配不均领导之间互相告状的闹剧。

  2006年,邹和平帮范某打招呼,在邵怀高速公路上拉隔离栓工程。范某在招标中排名第一,但工程最后给了招标中排名第二的陈明宪弟弟做。范某和邹和平非常生气,范某要去告状,邹在背后支持。见事情闹大了,怕丑事因此曝光,邵怀高速项目经理蒋鹏飞专门请邹和平吃饭解释,说那个项目陈明宪也打过招呼,请他出面制止范某告状。最后,只得又给范某安排了一个附属工程项目做,此事才算平息。

  为了利益“均衡”,冯伟林当上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后,经常出面协调利益之争。2007年左右,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保险业务统一管理,在分配汝郴、郴宁、宁道三条高速公路保险业务时,邹和平跟冯伟林打了招呼,要求给某保险公司做,但因此前业务已分配好,不好再更改,最后该公司没有拉到业务,邹和平非常生气。为了平息邹和平怨气,在安排新溆和溆怀两条高速公路保险业务时,冯伟林特意叮嘱经办人,必须要将这两条路的保险业务给邹和平推荐的保险公司做,邹和平这才满意。

  为了不闹出“大事”,冯伟林特意召集项目经理“约法三章”:一是如果上面领导打了招呼的,不要以我的招呼为主;二是同一个标段有几个领导打招呼的,项目经理自己去协调好;三是至少每条路有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的标段不是打招呼中标的。

  上梁不正下梁歪。领导如此贪腐,高速公路管理局一些中层人员当然不甘落后。湖南省怀通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经理佘小年接受某公司请托,为其承揽到了怀通公路第25标段工程,一笔就收受了对方好处费上千万元。湖南省高速公路广告装饰有限公司经理彭曙和副经理胡浩龙,贪污、受贿金额达上亿元。由于贪得无厌,大家背地里都称之为“彭鼠”、“胡耗龙”。

  操纵招标,“量体裁衣”

  通过“串标”、“围标”和“清标”三个步骤,表面上,整个招标过程非常公开、公平和公正,实则早已“量体裁衣”,一切尽在“掌控”之中。即便有人当场监督,也发现不了问题

  要想大发“公路财”,必须牢牢掌控重大项目建设的招投标。陈明宪、冯伟林等人从操纵工程招投标入手,“发明创造”出了“串标”、“围标”和“清标”三步工作法,使得全省高速公路公开招投标成了一种摆设,蜕变成一种“权力变现”的集体狂欢。

  按照交通运输部规定,工程造价50万元以上,就必须公开招标。在湖南,凡是想在高速公路工程公开招标中中标,就必须事先找到冯伟林或陈明宪等人打招呼,冯伟林或陈明宪等人就指示或授意下属事先将要招标的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告知请托人,请托人得到准确信息后,选取其中的一个标段并告知冯伟林,这便是“串标”。

  随后,请托人再花钱组织一批具有投标资质的企业报名投标,然后在每个项目资格预审前,将这些花钱雇来的企业名单交给冯伟林,同时注明自己想要中标单位的名称,让冯伟林给项目经理打招呼,确保这些雇来的企业尽可能多地通过资格预审,这样就可以对自己想中的标段进行“围标”。如果没有完全“围死”,还有其他企业也进入了最后投标圈子,则必须在正式投标前,与其他通过的企业进行协商,给予他们一定金额的补偿,让他们配合围标。

  所谓“清标”,就是在资格预审时,已听冯伟林打过招呼的项目经理,把资格预审名单统计表给有关人员预审时,先将打了招呼的单位画了钩,没打招呼的画了叉,然后告诉预审人员要确保画钩的单位通过预审,画叉的单位要尽量找问题将它们清出去,这就是“清标”。

  通过“串标”、“围标”和“清标”三个步骤,表面上,整个招标过程非常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实则早已“量体裁衣”,一切尽在“掌控”之中。即便有人当场监督,也根本发现不了问题。

  陈明宪在忏悔书中说:“为了给请托人清除招标障碍,有时候我甚至以一个招标书里面某一页没有盖章为理由,将投标人拒之门外。”

  冯伟林事后交代,他打招呼中标的17条公路45个土建标段,无一不是通过“串标”、“围标”和“清标”的方式中标的。



第一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最末页 1/4 总共4/每页1
(稿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记者 郑亚邦 卿洪春)
(编辑:王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