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能人支书”“一言堂” 逢节就发“慰问费”

11.11.2015  09:38

【案情通报】

2015年11月2日,长沙市纪委通报了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其中,开福区秀峰街道大塘村支部书记、主任刘觉林等人违规套取资金、发放补贴的问题即在其列。2009年至2014年,刘觉林伙同他人通过虚造工程合同、虚增工程量的方式套取资金用于支付村干部集资款利息;2014年,刘觉林将村内涝补偿工作交个体工程老板负责,致使工程老板在其中侵占6万余元;党的十八大后,大塘村滥发过节费、津补贴,接待费超高。2015年9月,开福区纪委对大塘村的违纪问题进行了彻查,给予刘觉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涉案人员李兴武开除党籍处分,肖建安、屈新国党内警告处分,并依程序免去肖建安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屈新国村纪检组长职务。

【案件回顾】

刘觉林在基层工作多年,是大家公认的“能人支书”。然而,他家长作风突出,“一言堂”现象严重,村务监督委员会对其“言听计从”。

2009年5月,大塘村安置小区建设过程中,承接工程的老板佘建新、黄其志无力支付农民工工资,民工找村委“讨说法”。

为解决问题,刘觉林决定由村干部出面筹集资金43万元,通过村级财务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并约定支付参与集资的村干部每月1分2至2分不等的利息。这笔43万元的集资款本金由佘建新和黄其志支付,利息则由刘觉林安排人员在村级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虚列工程、虚增工程量等方式套取资金支付。这笔钱的本金及利息直至2014年才陆续归还。刘觉林安排人员套取资金的村级工程有4个,套取资金共计29万余元。其中两个工程由村务委员会主任肖建安及另一名村干部屈新国按照刘觉林的指示,草拟虚假合同,套取资金后交刘觉林用于支付村干部集资款利息。

肖建安由刘觉林一手“提携”推荐,他的“履职”方式主要是按照刘觉林的指示办事,他居然称:“刘书记叫我这样做,那肯定是要做的。”在组织介入调查时,刘觉林更是认为自己是为了解决村里矛盾不得已为之,并没有犯什么错误。

党的十八大后,刘觉林仍不收敛,逢节便向村干部发放“慰问费”、“值班费”等,这一张张违规的“支出单”不仅堂而皇之走完了报销程序,肖建安更是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签字表示监督过关,而这些“节日费”自然少不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一份。

2014年2月,由于金霞经济开发区香江项目联塘物流一期工程和捞刀河路施工影响,造成大塘村太平垸发生内涝。经大塘村和秀峰街道申请,金霞经开区同意,决定对太平垸受涝农户进行补偿,并且修建排水站彻底解决积水问题,修建排水站的项目则以大包干的形式由大塘村村民李兴武承包。刘觉林与李兴武关系较好,为了让他多赚一些,刘觉林擅自决定将受涝农户补偿工作一并交由李兴武负责。

得到村委会授权后,李兴武狮子大开口,通过大塘村向经开区提交了包括菜土补偿、鱼塘补偿、稻田补偿以及内涝期间排水抽水机租赁费、降排水人工费、3年内抽水人工工资等在内的《内涝损失补偿费用清单》,共计195500元。

这笔钱最终由村委会交李兴武处理,他将这笔钱除发放村民林霖稻田补偿金6240元、交大塘村副书记刘品峰发放受灾村民27800元、支付占用村民胡建国鱼塘及看守鱼塘的房屋合同款95000元外,余款66460元均占为己有。

本应代表村民对村级事务进行监督的大塘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不但没有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反而为这一切罩上“监督过关”的外衣,一同参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

最终纸包不住火,一封封有关刘觉林的举报信出现在长沙市纪委、开福区纪委主要领导的办公桌上,长沙市纪委书记李军在信件上批示:“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随后,开福区纪委组成调查组查实了案情。

【案例点评】

长沙市开福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刘小虎

秀峰街道大塘村刘觉林等人的违纪问题是典型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雁过拔毛”式的腐败问题,折射出村级财务缺乏有效监管的现象发人深省。开福区将以此为鉴,加强村级财务监管,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模式,明确财务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加大督查力度,严筑追责体系,从源头上遏制基层腐败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