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人社局:让企业职工“病有所靠”

06.02.2016  10:49

  王阿姨的丈夫是一名改制企业的职工,2014年不幸被查出患了尿毒症,为了给丈夫治病,王阿姨一家花光了所有的积蓄,王阿姨丈夫的病情虽然得到了控制,却完全失去劳动能力,并且长期需要人照顾,家里主要的经济支柱倒下了,一家人的生活成了问题。今年年初,王阿姨听丈夫同事说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以到人社部门申请办理病退提前退休,于是就来到耒阳市人社局养老保险股窗口咨询情况,工作人员在得知具体情况后,明确告知王阿姨尿毒症符合病退条件,并将申办病退流程和所需资料详细告知于她。王阿姨按照要求提供资料后,耒阳人社局养老股工作人员受理并初审了她的资料,留下了联系方式,并提醒她病退还需要通过衡阳市的审批,请她耐心等待。经过3个月的时间,王阿姨丈夫的病退通过了审批,根据她丈夫的工龄及缴费率计算,每月可领到两千元左右的退休金,钱虽然不算多,却给王阿姨一家的生活带来了保障。因病丧失劳动力提前退休的政策是为了切实解决患病困难职工的生活问题,保障他们老有所依,病有所靠。

  根据湘人社【2011】91号文件规定,耒阳市原国有企业改制后被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力者,男年满50,女年满45,缴费年限满15年,提供二级以上医院近三年病历、住院资料,均可向耒阳市人社局提出病退申请,经衡阳市人社局审批合格后可办理退休手续。

转自湖南民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