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的公示

19.10.2016  10:32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评选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113号)要求,我省严格按照评选要求组织了推荐评选,经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茶陵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为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湘潭市老龄办主任洪英为全国老龄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6年10月17日—2016年10月21日(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均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请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受理人员将对反映个人(单位)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对反映出可能影响表彰的问题,我们将认真调查核实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湖南省老龄办      电话:0731-84502075

  通讯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276号(邮政编码:410003)

  附件:拟推荐表彰对象事迹简介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 

  2016年10月17日 

  拟推荐表彰对象事迹简介

  一、茶陵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茶陵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为副科级事业单位,主要事迹如下:

  一是领导重视。每五年,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全县老龄工作表彰会议。从2010年起,县委县政府把老龄工作列入县绩效考核内容,对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的老龄工作实行考核,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老龄办为单独核算的副科级事业全额拨款单位,编制3人,另聘工作人员3人,是独立法人的事业单位。二是经费充足。茶政发〔2009〕27号文件,规定乡镇老龄工作活动经费每年每个乡镇5千-1万元的标准列入同级预算,村(社区)委会老年协会活动经费每年每个村(居)委会5千元。三是老年优待水平高。百岁老人长寿金提高至每人每月500元,高龄津贴由90岁以上人群扩宽至80-89周岁低收入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40元。四是推进居家养老工作有力。2014年政府下发18号文件《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县财政每年每站安排资金2千元。筹资44万元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

  二、湘潭市老龄办主任洪英

  洪英,女,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湘潭市老龄办主任。主要事迹如下:

        一是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推动政府出台《湘潭市城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行办法》、《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市政府常务会议2次专题研究老龄工作,与财政联合下发了7个老龄政策文件,湘潭市老龄工作也跃居全省前列。二是开拓创新,倾力打造老龄特色和亮点。推动湘潭市探索建立了医养结合、居家养老、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养老四种养老模式,满足不同人群的养老服务需求。2014年12月30日《中国社会报》以“湘潭市打造养老服务新模式”报道了湘潭市养老模式创新成果。三是倾注爱心,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她争取市政府和财政支持,实施全市统一的城乡老年人高龄补贴政策。由政府出资为“五类特殊困难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为合法运营的各类养老机构购买养老机构责任险,覆盖率均达到100%。2010-2015年,市老龄办4次荣获全省老龄调研优秀组织奖,两次评为全省老龄宣传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