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被家暴找妇联,老公呢?
近段时间,家暴这个话题备受热议。
冷暴力算不算家暴?男性该不该纳入反家暴保护中来?随着《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出台,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对此进行了分组审议。
潇湘晨报记者 王欢 长沙报道
“草案有性别色彩,妇女、老年人是弱势群体,但有的女性也很厉害,男性反而是弱势方。”
“很多家庭,特别是农村,存在对老年人施暴的情况,应该予以重视。”
“‘家暴’的概念应与时俱进,办法第三条,应加上冷暴力、言语上的暴力。”
……
11月29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分组审议草案,会场讨论热烈,讨论时长超过两个小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均表示,《办法》草案出台及时,很有必要。但对于被保护主体、实施主体、实施细则等方面,建议应该在更加广泛的调研和数据分析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补充。
男性该不该被保护
男性该不该纳入被保护主体?这成为当天讨论的焦点话题。记者粗略统计,四成以上发言人员都提到“男性弱势”话题。
肖国安委员认为,草案带有“妇联”色彩,很多表述仅仅从妇联工作角度出发,被保护的主体也强调是妇女、儿童等群体,“这对男性不公平。”赵为济委员对此表示认同,他说,草案第3条明确指出本办法适用家庭成员之间,那就不能只是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和重病患者,应该要包括男同胞。“事实上现在谩骂、恐吓,甚至殴打男人的事情也有发生,建议相关条款考虑这种情况。”
常委会不少组成人员表示,国家制定的《反家庭暴力法》主要针对妇女和儿童,女同志找妇联,男同胞该找谁?对此,黎定军委员建议,草案中第7条“为受害妇女提供服务和支持,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似乎已界定家庭暴力受害对象只有妇女,建议斟酌。此外,第12条、第13条中“妇女的名誉权…不受侵犯”也建议删除。
同时,袁运长委员说,制定反家暴法和实施办法目的主要是促进家庭的和谐、社会的稳定,要实现这个目的,首先要有广泛的调研,消除性别歧视,“该草案只调研了妇联,但其实还应该调研社区居委会、农村村委会,它们对各种家庭暴力情况掌握最全面。在此基础上,再对家暴的特征、施受主体、发生率等进行分析形成办法草案更为合适。”
冷暴力算不算家暴
草案第3条称,家暴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但事实上,不少现实家庭中,还存在冷暴力的情况。
尹双凤委员注意到了这个现象。她说,暴力有热暴力和冷暴力之分,草案中没有体现冷暴力,建议办法中针对冷暴力提出更多更好的保护措施。
黄云清委员建议,在第3条中加上“冷暴力”,“冷暴力比较普遍,它带来的伤害比打人更大,特别是对老人,需要妇联等部门做疏导工作。现在家长打小孩的情况也比较多,是否可以进一步细化?”
值得一提的是,在家暴发生后的处置阶段,草案第18条中特别提到“公安机关对家庭暴力加害人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的相关情形。对此,不少发言人员表示,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都属于重点保护对象,对这些群体实施家暴,就不单是出具告诫书的问题,“他们是重点保护的对象,如果是出具告诫书必须有个前提条件,就是‘情节显著轻微’”。李曦委员说。
以预防调解为主?
此次草案中尤其强调对家暴问题的预防和教育,这让该草案具有湖南地方特色。
肖国安委员说,制定反家庭暴力法应以教育预防为主,以化解调解为主,在发挥教育和调解作用方面,法定条款要加强。“第3条对家庭暴力的界定略显宽泛,要界定清楚,而且要分层次,轻微的家庭暴力要以调解教育为主,严重的家庭暴力采取法律手段。”
袁运长委员建议,家暴不宜扩大化,重点也不是法律救助,更不是靠公安机关,而是在教育、预防和调解。而宣传教育和调解,除了通过媒体,主要承担应该是在社区和居委会。这点得到大部分人的认同,他们表示,对家庭暴力采取社会化监督,比纯粹作为家事劝阻效果会更好,对施暴者的监督作用更强,对受害者的保护力度更大。
对此,田际群委员却认为,家庭暴力只有零次和无数次,家暴发生后,很可能继续多次家暴,对于这种行为该如何处置?她建议草案应进一步细化。
列席的左菲代表也表示认同,她认为,第19条“加害人经告诫后仍不改正,再次实施家庭暴力的,应当予以处罚”有待商榷,“第一次施暴就应受到法律制裁,这样才能更好制止家庭暴力”。
其他焦点 人身保护令简化申请程序
现场还对老年人被施暴等话题展开讨论,呼吁引起重视。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柯敏说,成年子女对年迈父母的家庭暴力,特别在农村,这个现象较普遍。刘宗林委员说,针对第六条的家暴职责部门,建议把“农业农村部门”加进去,这是家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要充分调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防止家暴的作用。省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余雄说,“精神病”类的群体也需保护,建议加进去。
值得一提的是,草案中提出建立家庭暴力强制报告制度。对此,詹鸣委员建议,对主体、产生的后果、要承担的责任进一步细化。
草案第24条称,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危险的,应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毛铁等多名委员认为,草案的申请手续繁琐复杂,办完可能需要一个月时间,建议进一步简化。
解读
新增内容体现湖南特色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小平说,办法草案系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另外,家暴问题目前呈上升趋势,需要在预防、教育上下功夫。而草案也有湖南特色,侧重预防和教育。
石潇纯委员说,把预防作为反家庭暴力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基础性的工作,草案遵循以预防为主的原则,这一点很重要。草案明确了建立反家庭暴力的预防教育体系,细化了反家庭暴力的宣传教育、业务培训等相关内容,新增了反家暴的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的规定,增加了婚姻登记机关的责任,这些新增内容是草案的湖南特色。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周农认为,要提倡全社会开展反家暴相关教育,包括普法教育,使家庭成员家暴行为不想为、不敢为、不能为。对于宣传教育的对象,李际平委员说,宣传教育要把高等院校学生群体也纳入进来。
在救助环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18条规定,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单独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而湖南的草案对此更加细化,规定“临时庇护场所应当有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管理人员;有必要的生活设施,能保障受害人的基本生活;有安全防护设施”等。记者王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