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七旬老人诊所输液回家后死亡 获赔2.2万

16.10.2014  12:18

   □ 诊所:老人患有冠心病,体质虚弱,系突发疾病身亡

   □ 经司法所调解,由诊所一次性支付慰问费用2.2万元,死者家属不再追责

   湘潭在线10月16日讯 (湘潭晚报记者 吴珊 通讯员 郭勇)“搭帮司法所及时调解,不然我的诊所开不成了。”10月15日,湘潭县花石镇某诊所的医生彭某心有余悸地说,这场医患风波平息之后,他会更加谨慎行医。

  9月16日,花石镇年过七旬的方某来诊所看病。彭某诊断为一般感冒,之后给方大爷开了消炎、抗菌的药物,并为方大爷输液治疗。

  输液过程中,方大爷没有什么异常。输液完毕后,他在回家途中突然感觉身体不舒服。他赶紧打电话通知亲属将他接回家中。结果到家之后不久,方大爷就去世了。

  方大爷的3个儿子异常激愤,认为父亲的死亡与彭某的治疗不当有直接关系。他们来到彭某的诊所,要求彭某承担责任,支付巨额赔偿。如果不能达到要求,他们要把父亲的尸体抬进彭家安葬。

  面对突如其来的事故,彭某也吓得手足无措。花石司法所和政府工作人员闻讯后,主动介入,首先到彭某的诊所查阅病例档案、用药处方,并详细了解治疗老人的过程。

  彭某认为,自己的诊断治疗并无过错。方大爷本身患有冠心病,加之年逾古稀,体质虚弱,抵抗力差,突发疾病才是死亡的真实原因,他只愿意从人道主义出发进行吊唁。

  这样一来,双方对赔偿的差距很大,冲突也一触即发。

  接连两天,花石司法所组织双方协调,耐心安抚死者家属,并向当事人详细讲解相关法律政策。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彭某一次性支付慰问费用2.2万元,死者家属不再追究彭某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