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稀老人为两千元打官司 法官巧解矛盾化干戈

06.05.2016  11:06
   湖南法院网讯   (饶群) 因为2000元的纠纷,使两位曾经是朋友的老人对簿公堂。5月5日,通过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法官的巧妙调解,成功解开了两位老人心中的疙瘩,最后双方握手言和。

  原告颜某(76岁)诉称:被告佘某(60岁)于1995年9月18日欠颜某木材款2 000元。颜某多次催讨未果,遂将佘某诉至法院,要求佘某支付2 000元木材款及1 500元违约金。

  承办法官庭前对该案件进行了解后认为,两位年事已高的老人为了一笔年代久远的小额欠款诉诸法院,肯定有其他原因,同时两位老人很有可能是旧识,应该尽量通过调解处理本案,既可快速解决纠纷又能减轻老人的诉累。开庭当日,承办法官提前来到审判庭,不久头发花白的颜某来了,在与其单独交谈后,法官得知原告颜某与被告佘某是已相识几十年的老邻居,便问颜某:“老颜,您这么大年纪,怎么还为了20多年前的2000元钱跟老熟人到法院打官司,多伤和气?”颜某说:“我打电话给他,他让我到法院来告他,我听了心里火,就来告他了。”听了这话,承办法官明白,颜某是因为斗气到法院来起诉的,本案调解的关键是等被告到庭后了解两老人为啥斗气。说话间,两鬓斑白的佘某也到庭了,佘某就坐后开口就讲:“他大年初一打电话向我收账,我就是要通过法院来判决,法官开庭吧!”。经过调查,承办法官弄清楚了两老人斗气的缘由,原来颜某大年初一在给佘某打电话拜年时,顺便问了其欠款的事,佘某认为颜某大正月向其讨债很晦气,就说气话让颜某到法院起诉,颜某一气之下就到法院立了案。掌握了上述情况后,承办法官决定以两老人的老邻居、老朋友情谊为切入口,进行庭前调解。在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劝解下,两位老人心中的疙瘩解开了,并很快互谅互让地达成了调解协议,佘某同意向颜某支付尚欠的2000元木材款,颜某自愿放弃了违约金的诉讼请求,并主动将付款期限宽限至今年年底。至此,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两位老人唠家常、忆旧事的笑声中圆满结案。 来源: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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