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心中有杆秤
湖南法院网讯 “基层法院身处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第一线,与人民群众联系最密切,这就要求全体干警要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带着深厚的感情去关注涉民生问题,带着满腔热情去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排忧解难,以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怀化洪江区法院在院党组会议上,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将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以来,洪江区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的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标尺,扩大司法民主,强化干警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群众监督是关键
“你们法院为我判的这个案子,虽然我输了官司,但是今天你们能专程来了解这个案子,你们的态度和工作方式我还是非常满意的”。一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胡某向洪江区法院案件回访的工作人员反映。11月 11日上午,洪江区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孝忠带领监察室人员依约准时到案件当事人胡某家中,登门了解回访案件有关情况。
“案件办得好与不好,关键还是在于群众满意不满意,群众心中是有杆秤可以衡量的。”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荆继机说。为深入整治“六难三案”问题,该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大案件回访工作力度,借力群众强监督、转作风、促公开、立公信。结合本院实际,院党组制定出台《洪江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纪律作风的十条规定》以及考核、责任倒追等工作制度,一年来对各庭室部门开展明查暗访80次,纠正问题7人次,抽查各类案件338件,回访案件85件。
一切为了方便当事人
11月5日,在洪江区常青乡石板桥村,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正在公开审理,吸引了附近村民40多人参加旁听庭审。
原告的父母贺某以前在被告沈某房屋东面的宅基地上修有一栋木板房屋,原告父亲去世后,该房屋及宅基地归原告继承,但在原告外出打工后房屋倒塌,被告将倒塌的部分材料移走,并在原告的部分宅基地上种上了蔬菜,严重破坏了原告的宅基地原貌,侵占了原告的财产权益,遂将被告沈某诉至本院,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害,补偿原告的经济损失。
考虑到该村这样的情况较多,洪江区法院决定到村里开庭,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公开审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沈某也当场表示今后不再在原告的宅基地上种蔬菜。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本案案情对农村村民的权益、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进行了解释说明。在场的村民表示,参与这次庭审很值得,本以为“打官司”是件很神秘的事情,今天让自己学到了很多。
“证据展示很方便,节约了很多时间!”刚在科技法庭开完庭的刘律师感慨地说。今年以来,洪江区法院投入40多万元新建科技法庭,使证据展示、庭审过程等全部实现同步,既可以让当事人查看庭审内容,又可以使院领导通过网络视频实时监督审判全过程。随着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上网公开,洪江区法院积极采取举措与群众良性互动,一年来,开展庭审网络图文直播8场,通过法院网发布庭审公告157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21次。
邀社会力量破解执行积案
“谢谢法官,谢谢法官……”当陈某从法官手中接过2万元执行款时,他按捺不住自己内心的激动。
三年前,申请执行人陈某在焊割油桶时,因桶内余留汽油爆炸,导致陈某七级伤残。由于案件被执行人某化工有限公司破产,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无法满足申请执行人陈某的诉求,案件成为积案。院执行局在院党组的领导下,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案件的商讨、执行,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与看法。考虑到申请人家庭困难,没有经济来源,执行局积极与上级法院沟通联系,申请司法救助2万元。在人大代表的参与与监督下,法院向陈某兑现了执行款项,也给这起案件最终画上了圆满的休止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