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近期出台

23.06.2016  18:01

        近年来,食品在中国网购市场总交易额中所占比例正不断提升,网售食品安全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日前,首届“中国互联网+食品安全高峰论坛”在北京召开。食药监总局副局长孙咸泽在论坛上透露,《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即将出台实施,监管部门欢迎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利用自己的优势和渠道,参与到科普宣传、大数据治理等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中。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在线消费正日渐成为人们消费的新模式。对于互联网大背景下的食品安全如何监管到位,孙咸泽表示,互联网给食品监管带来新挑战,也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带来“大数据”支持、风险交流等新契机。食药监总局把“四个最严”作为行动指南,对网售食品监管进行探索、创新,从2015年起,着手起草拟定网络食品监督管理制度,正在进一步修订中,预计近期将会出台。食药监总局将细化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监管,加强网售食品安全状况抽检和信息公开,充分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

        食药监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二司副司长崔恩学认为,互联网经营也是食品经营的一种方式,所以也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且经营范围应与许可的经营项目相一致。他说,互联网食品经营的监管,政府监管是后盾,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是前提。因此,政府监管部门和企业应相互配合,走相互合作之路,这对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会发挥事半功倍的效果。在这个基础上,结合经营者的自律,社会公众的投诉举报、媒体的监督以及科学知识的普及,多方参与,走共治之路,可能是能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一个较好方案。

        对于网络食品第三方平台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食药监总局法制司司长徐景和认为至少有以下十项:第一,第三方平台备案;第二,入网主体资质审查与实名登记;第三,食品安全风险的自查和排查;第四,违法行为的制止和报告;第五,严重违法行为发生时停止平台服务;第六,履行特别承诺,如先行赔付;第七,投诉举报的处理;第八,承担附条件民事责任赔偿;第九,执法调查配合;第十,食品安全法制宣传。

        据阿里巴巴首席治理官郑俊芳介绍,长期以来,阿里巴巴在清理食品类商家时,一直缺乏恰当的法律和法规依据。她认为,随着即将出台的《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以及2015年10月起实施的新版食品安全法,阿里巴巴平台治理部能依据法律对平台上的商品进行直接的管理和引导。“食品安全需要监管部门、食品企业和电商平台一起携手,才能系统解决。阿里巴巴会持续引导平台商家按照法规提交相关的资质证明,做到合规经营,对于无法提交资质的商家会清退处理。”她说。

        郑俊芳还透露,阿里巴巴平台治理部曾经对抽检出现问题的食品做专项数据分析,发现超过90%的不合格食品都存在源头问题,即食品的原材料、添加剂或制造工艺不符合规定。然而,电商平台除了在履行法规下的审核资质证照、全面排查、发现问题主动处理,难以介入到生产企业的生产链。同时,她还提出,目前,食品安全管理过于“一刀切”,简单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她提议,食品安全管理及信息公开应该分层分级,监管的重点和重心更多放在安全隐患大的食品上,对于安全隐患较小的食品品质问题,食品感官瑕疵,更多交给市场机制来管理。

        在互联网时代,互联网打造了便捷的食品消费渠道,也给食品安全带来了新的挑战。怎样才能筑牢食品安全防火墙,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呢?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服务经济与餐饮产业研究中心副主任赵京桥认为,第三方平台对网络食品的管理要做到以下三个可控:第一就是经营主体的信息可控,知道谁在经营,具体情况怎么样。第二个就是经营信息的可控及经营数据安全和保存完整。第三是订单信息可控,要知道消费者在哪,这样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可以迅速保障消费者安全,迅速的溯源和为政府提供证据,这是第三方平台守好食品安全的入口,对提高整个网络食品的风险控制水平有着非常大的意义。

来源: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