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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过程中,醴陵市供销社积极探索为农服务新模式,以适应农村发展需要为抓手,在原有经营网络服务的基础上,依托市委组织部“美醴新村”的建设,与村支两委合作共建,将村级供销惠农服务社建在村委会内,采取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用股权的方式注入村级惠农服务社,村级供销惠农服务社提供农资供应、土地托管、电子商务等公益服务和经营服务,实现“党建、村建、社建”三位一体的为农服务新格局。
截止目前,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村级供销惠农服务社有45家,有30多家正在升级改造建设过程中,预计年底将完成100多家村级供销惠农服务社建设,覆盖率将达到50%以上。
一、村级供销惠农服务社建设流程。一是由村委会提出申请成立村级供销惠农服务社;二是与村委会签订供销惠农服务社共建合同;三是提交相关资料,交由市工商部门审批登记注册村级供销惠农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四是按照共建合同规定实施规范化建设;五是由市社经济贸易股、合作指导股负责审核验收;六是验收合格后拨付村级供销惠农服务社建设资金。
二、村级供销惠农服务建设内容。一是在村委会办公大厅开设供销服务窗口,配置电脑等办公设施,打造“互联网+供销合作社”的服务平台。二是在村部设立宣传窗口,确定供销惠农经营门面,建立宣传窗口,制作标有“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的门面招牌,张贴有关制度,购置经营设施。三是设立土地托管服务站,开展土地托管服务。四是设立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开展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线运行服务。
三、村级惠农服务开展各项农业社会化生产经营服务。
(一)提供公益性服务。包括:①提供农业科技知识咨询和技术培训;②发布农产品市场信息、农资信息、劳务信息等;③代办邮政、通讯、保险、旅游、车(船)票、货物托运、代收水电费、电话费等委托代理及中介服务;④提供文化、体育、娱乐等其他方面的服务。
(二)提供经营性服务。包括:①有日用消费品超市;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供应;③开展土地托管服务;④开展农村电子商务服务;⑤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农产品供销、废旧物资回收、农机具修理租赁、家用电器及沼气维修、餐饮、美容美发、缝纫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