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个维度看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
■ 田华玉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内涵、鲜明特点和显著优势,进一步坚定了基层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想信念,增强了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思想自觉、历史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从理论维度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增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思想自觉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属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学习马克思,就要学习和实践马克思关于坚守人民立场的思想。“人民至上”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在价值观上区别于剥削阶级政党的标志,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新时代进一步坚守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立场的具体要求和生动体现。
(二)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作为立国之本的“四项基本原则”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
(三)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党长期执政兴国的根本要求。一个政党,其前途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确保党筑牢执政兴国之基,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迫切要求。
二、从历史维度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增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历史自觉
(一)从建党历程来看,全过程人民民主一直是发动群众取得革命胜利的有力武器。党始终将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便形成了体现人民至上的群众路线,并充分发动群众参与革命并赢得伟大胜利,实现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
(二)从社会主义建设过程来看,全过程人民民主一直是依靠群众取得发展成果的持久动力。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确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政治制度。在人民至上价值指引下,党带领人民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实现了从生产力相对落后到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的历史性突破,实现了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奔向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跨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举世瞩目。
(三)从党的十八大以来看,全过程人民民主一直是服务群众坚持改革创新的源头活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弘扬改革创新精神,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健全完善了系列人民当家做主的制度体系。2021年3月“全过程民主”被写进地方组织法,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促进了党和国家事业迅速发展。
三、从实践维度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增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行动自觉
(一)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总体工作布局,向社会征集立法、监督、讨论重大事项决定等工作的意见建议,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加强调查研究,运用法治思维和方法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
(二)建立健全党建引领、基层民主协商、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的治理机制。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组织开展“两会四个一”活动,将各级党组会开到村(社区)、开到群众心坎上,实现党群共治。打出“民主协商+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组合拳,涌现出屋场会、火坑会等“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解、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治理新典型,生动演绎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治理中的具体实践。
(三)建立健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履职尽责服务保障机制。
聚焦民主选举,选出最好“当家人”。健全人大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机制,发展“群众家门口”的民主政治。动员组织群众广泛参与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让选举结果充分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意愿。聚焦民主协商,找准最优“路线图”。健全党委、人大、政府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沟通协调机制,严格落实“党委出题、党派调研、政府采纳、部门落实”政党协商制度。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人大代表联络站作用,倾听群众呼声,推动党委意图和人民意愿高度统一。聚焦民主决策,制定最佳“任务书”。围绕“国之大者、市之大计”,坚持提前介入、深入调研、慎重决定,科学、民主、依法对市本级预算、重点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把宪法法律赋予的决定权用好。充分发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提升立法质效,将依照程序、经过民主酝酿产生的重大决策上升为法律规范,切实把党委的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和各级各部门抓落实的具体行动。聚焦民主管理,构建最实“新格局”。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建立完善乡镇(街道)代表联系群众平台工作机制,有序推进村、社区代表联系群众平台建设,增强公众参与人大工作的制度供给,开展乡镇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代表评议社区民生实事项目活动。创新建立“天门清风”微信群,打造高铁站、景区等28个独具张家界特色的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站,公开代表二维码,完善“三联”工作机制,有效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创新打造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的“象市模式”,变“替民做主”为“由民做主”,民意测评满意率多年达99%以上。聚焦民主监督,探索“新机制”。年内全过程跟踪、重点督办10件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意见建议,邀请五级人大代表和群众对建议办理结果进行评议,力争办结满意率达到100%;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五级人大代表对6个政府工作部门履行法定职责情况进行评议,届度内实现全覆盖,探索建立人大监督与监察、审计、巡察、干部监督等多部门联动机制,确保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推动“一府一委两院”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