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法院召开人民陪审员座谈会

28.01.2016  11:18
   湖南法院网讯   (袁瑛) 1月21日下午,绥宁县人民法院召开了人民陪审员座谈会。会议由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刘永旭主持。该院监察室主任李楚华和各庭室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座谈会。

  刘永旭首先向人民陪审员介绍了2015年以来的法院工作情况。他指出,今年绥宁法院的案件质量和数量不断提升,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与人民陪审员的支持是分不开的。他代表院党组和全体法院干警向各位陪审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他重点介绍了法院“四五”改革中人民陪审员的改革内容,法院将逐步实行人民陪审员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带领大家学习了《关于人民陪审员退出机制的暂行规定》。

  李楚华宣读了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纪律。他强调,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对法院的工作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民陪审员行使的是法官的权利,也就要履行法官的义务,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言行。他列举了一些庭审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现象和生活中干涉法官办案的言行,希望各位陪审员能加以注意,避免犯规。

  在座谈中,人民陪审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认为法院与人民陪审员之间的交流逐渐增多,陪审员的参与性和积极性正在提高。通过陪审,不仅增强了自己的法治观念,提高了法律素质,还增强了对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信心。对工作中的不足,人民陪审员也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刘永旭代表院党组逐一做出了回应和解释,也希望人民陪审员能够一如既往地支持法院工作,继续当好陪审员、宣传员和监督员。

  座谈会上,绥宁法院还向四名新任人民陪审员发放了任命书和任命文件,同时向每位人民陪审员赠送了多本《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来源:绥宁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常德审计: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瘦身健体”规范运行
     下发15张审计调查表,全面摸清国有企业家底;报送的23篇审计要情和专报全部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促进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台制度18项,促进企业完善政策制度33项;揭示大量违纪违法问题,挽回经济损失2.审计厅
宁远县:三向发力抓整改 联农带农促增收
     永州市宁远县以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