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正式并轨

21.09.2016  20:05

  9月19日,绥宁县城乡居民 医疗保险 管理中心正式成立并合署办公,标志着该县城镇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 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两项制度和管理经办职能正式并轨。

  为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推动医疗保险事业可持续发展,该县根据国家、省、市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政策精神,早行动、早部署,按照“六统一、一提高”即统一参保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协议管理、统一基金管理,提高统筹层次的总体要求,将原卫计部门管理的新农合和人社部门管理的城镇居民医保两个机构合二为一,归口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此举理顺了城乡医保管理体制,优化了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届时,参保群体将不再有城乡身份标签,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都同等享受看病报销待遇。

转自湖南民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