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四强化”确保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顺利
截止10月底,绥宁县今年24项为民办实事任务已有20项指标完成或动态完成,有4项指标按进度完成。自今年省为民办实事项目确定以来,该县主动作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使该项目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据悉,该县今年为民办实事共24项具体目标任务,为了圆满完成省、市下达的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绥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了为民办实事工作有条不紊按进度推进。
1.统一思想,强化责任。省、市为民办实事文件下发以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并召开政府常务会议、责任单位交办会议进行学习动员并专题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与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站在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把为民办实事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来切实抓紧抓好。县委、县政府和各级各部门都把为民办实事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当作头等大事来抓,把人力、物力、财力都集中到落实为民办实事工作上来。强化工作班子。县委、县政府成立为民办实事领导小组,由县长负总责,常务副县长全面负责,各主要责任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充实了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公室的力量。各级各部门都相应明确了责任领导,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县委、县政府对照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指标任务进行认真研究,制订了《绥宁县2014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将指标任务科学地分解到各级各部门,建立了严格的指标体系、责任体系和考核体系,具体明确了各级各部门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县委、县政府还与责任主体单位、责任乡镇签订了为民办实事目标管理责任状,继续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落实办实事指标任务不达标的有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年终考核作不称职处理,对任务完成好的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奖励。各级各部门又将指标任务及时分解细化,相应地制订了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
2.认真组织,强化进度。一是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确保为民办实事的圆满完成,资金筹措是关键。因此,我县采取财政挤、单位筹、向上争等多种办法,多渠道、多途径筹措资金。尽管县级财政十分紧张,但办实事需要县财政配套的,县财政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尽量压缩其它支出,纳入财政预算,并按进度拨付。各主要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尽可能压缩其它开支,确保自筹部分足额到位。县委、县政府领导亲自带领各项目单位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对已确立的项目,安排专门力量进行跟踪落实,争取资金尽快下拨。同时,强化资金监管,精打细算,用好资金,目前还没有出现挪用、挤占、抵扣和滞留为民办实事资金的现象,确保了专款专用。二是大力营造工作氛围。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全县为民办实事交办会,各级各部门也通过层层召开会议、巡回宣传和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全县上下全力参与,齐抓共建,为办实事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三是尽力创优实施环境。为民办实事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要求办好的大事紧事要事。因此,我县在实施上超出常态,打破常规,凡是按程序可以办理的,一律快办、急办;按程序办理有困难的,一律创造条件,变通办理。并坚决兑现各项优惠政策,建立了落实办实事的“绿色通道”。四是力求做好“实”字文章。县委、县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摸实情,出实招,干实事,不允许消极应付,弄虚作假,推诿拖拉。各责任单位实施为民办实事都是来真的,动硬的,实打实地开展工作。
3.强化督促, 强化调度。为切实加强对为民办实事工作的督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各有关部门都高度关注实事进度。县委书记唐渊、县长罗玉梅同志经常听取为民办实事工作汇报,关心为民办实事的实施进展情况。常务副县长赵逢春同志亲自主持召开调度督办会,有力推动了为民办实事的顺利实施。县级责任领导经常深入一线开展调研和现场办公,帮助解决为民办实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掌握工作进度。督查部门健全督查制度,坚持电话催办、发督办函、现场督办和跟踪督查相结合,月督查督办、季调度讲评,半年检查相结合,专项督查、重点督查与全面督查相结合。
4、建章立制, 强化质量。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质量至关重要。民心工程要真正造福于民,质量是前提。如在公路建设中,我县建立了“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三级质量管理体系。制定风险抵押金制度,落实奖罚措施,对工作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重奖,对任务完成不好的、工作出现问题的工作人员扣缴抵押金并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追究责任。